▲許姓運將開計程車搶快左轉,嚇摔機車騎士魏男倒地腦震盪,法官在判決書少見附上監視畫面截圖逐格註解。(圖/翻攝判決書)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許姓計程車司機2021年大白天開小黃搶快左轉,嚇停對向來車禮讓他,但1名魏姓男子騎機車在最外側沒看見,快速駛到許男車前被嚇得左搖右晃,穿過路口後自摔,許男逕自離開,被警方循線查獲送辦,台北地院反覆勘驗監視畫面,認定許男當時不知魏男摔車,將他所涉肇逸行為判無罪,過失傷害罪因許男沒錢賠償和解,判刑2月,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前年(2021年)4月15日上午9點多,許男開著小黃在北市市民大道東往西方向,僅踩1秒煞車沒打方向燈就搶快左轉東興路,當時對向內側與中內線車輛等候號誌亮燈左轉,中外與外側車道仍可直行,1輛直行休旅車被許男嚇停。
魏男騎機車在最外側沒看見前方路況,快速超越休旅車到路口,被突然冒出的許男車頭驚嚇,急扭車頭閃避,左搖右晃通過路口後失去重心,自摔在行人穿越道上起不了身,經路人報警送醫,魏男腦震盪加上全身多處擦挫傷,還斷了2根肋骨,幸好保住性命。
▲許姓運將開計程車搶快左轉,嚇摔機車騎士魏男倒地腦震盪,法官在判決書少見附上監視畫面截圖逐格註解。(圖/翻攝判決書)
許男當時開著小黃逕自駛離,被警方循線查獲,依過失傷害與肇事逃逸罪嫌送辦。許男承認搶快左轉害魏男摔車,但堅稱跟魏男沒有碰撞,他視線一直注意右側來車,不知魏男在他左方遠處倒地,不是有意肇逃。
法官詳細勘驗現場路口2個不同方向的監視畫面,並少見地在判決書裡以截圖圖檔方式逐格註解,認定魏男騎機車快速經過許男車前僅花1秒,許男接著緩緩駛離路口,魏男才倒地,許男也沒有停車觀望魏男的跡象,不排除他當時只顧著左轉看右側有無來車,的確可能不知左邊狀況,將他所涉肇逃行為判無罪。
但法官指許男身為職業駕駛,應嫻熟交通規則,卻搶快左轉不理讓直行車,造成魏男受傷不輕,且許男雖屢屢聲稱想和解,可是除了保險理賠6萬元,他自己拿不出任何錢賠償,法官據此依過失傷害罪判許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