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資真/新竹報導
國道1號南向82.2公里湖口路段今(24)日下午3時許發生車禍,2輛自小客車在中線車道不明原因發生追撞,後方駕駛卻拿出車上的紅色嬰兒推車當警示牌使用,也未依照規定距離放置,相差僅短短10公尺,使後方車輛險些撞上,所幸未釀成更大意外,目前事故也已經排除。
▲國道1號湖口路段發生追撞意外,駕駛拿出嬰兒推車當作警示牌。(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下同)
今天是大年初三,國道湧現滿滿車潮,出現多起車禍事故,這起發生在國1湖口段的車禍,駕駛事發後不是拿出三角警示牌,而是嬰兒推車,放在與自車距離約10公尺的距離,依照規定,高速公路發生事故後,應在與現場距離約100公尺遠的地點放置警示牌,這種危險做法導致後車險些撞上,所幸未釀成更嚴重事故。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