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侵民宅偷存錢筒,卻因此遭判刑。(示意圖/pakutaso)
記者翁子皓/苗栗報導
苗栗陳姓男子2019年3月13日下午偷偷前往阿正(化名)住處,以小型木椅砸毀住宅大門玻璃,進到房間中竊取梳妝台上零錢筒,從中獲得300元現金,但因牆壁上留有他的血跡,遭警方循線逮捕。苗栗地院審理後,依犯毀越門扇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7月。
陳男2019年3月13日下午前往阿正住宅偷東西,但他因車禍受傷,導致手腳行動不便,無法輕易翻閱阿正家的圍牆,於是在住宅圍牆牆面上架設傾斜木板,並利用該木板作為立足點,以此方式翻過圍牆,並以現場的小型木椅砸毀大門玻璃,進入阿正家中,拿走梳妝台上的零錢筒。
然而,陳男在清除住宅圍牆上方設置的碎玻璃時,遭碎玻璃割傷出血,又在大門門框、大門旁牆壁留下自己的血跡。警方採集血跡送驗後,發現與陳男DNA相符,於是循線將他逮捕歸案。
法官認為,陳男不以正當途徑獲取財物,竟毀壞門扇牆垣,侵入他人住處竊取財物,足見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且造成秩序動盪,犯案後未將阿正財物歸還,亦未與阿正達成和解,因此依犯毀越門扇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7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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