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許姓神棍誆稱排陰,藉機猥褻遭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許姓男子開設神壇,2018年間,女子小曼(化名)經友人介紹認識許男。沒多久,許男就對小曼說她「陰氣很重,要排陰」,要找一個「陽男」陪同泡澡,還要不戴套內射。之後小曼答應,許男就趁著「排陰」的機會,將小曼全身摸光,小曼察覺有異提告,最高法院審理後,將許男判刑1年2月定讞。
判決指出,許男2018年起,在台中市某地擺設神壇,從事祭改、問事、改運、補財庫等工作。當時38歲的小曼經過友人介紹,認識許男,認識不到3個月,許男就對小曼說「你陰氣很重,要排陰,排陰的方式是要泡澡,然後另外找一個陽男,不能戴套要內射,我就是陽男。」小曼擔心遭受不利,笑笑拒絕。
之後許男就多次對小曼提起排陰的事,某次在神壇聊天時,信徒都離開後,許男又提議排陰,還說安排另一種排陰的方式,小曼應允。當年10月間,許男帶著另一名女信徒,到小曼友人家中排陰,小曼先泡澡後,全身只著一條內褲躺在床上;許男則以檀香焚燒後,對小曼比劃。接著許男就開始觸摸小曼的私密部位,甚至還全人趴在小曼身上。小曼雖感到驚嚇而不知所措,卻不敢出聲制止或有所抗拒。事後在友人的建議下,小曼到警局提告,許男遭檢警單位逮捕,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許男否認犯罪,辯稱當時是幫助小曼按壓穴道,解決頸部、腰部和腹部受傷不適的問題;當時有先說會碰觸到小曼身體,也有其他人在場,小曼也是笑笑沒有拒絕,不懂為什麼她會在事發後一年才提告。
但法院認為,許男從事祭改、問事、改運、補財庫等工作,跟專業的「穴道紓壓」、「調理經絡」完全有別,卻還以此藉口,並進行許多不合常理的儀式行為,顯見確實已經犯下「強制猥褻罪」,一二審均將許男判刑1年2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另外也有女信徒出面提告,指稱許男也以排陰氣為由,指侵得逞;之後更以要喝神明加持之符水才能保身為由,讓她喝下符水後昏迷,遭許男性侵。這部分一審判決無罪,未經上訴二審,已先行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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