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1號南向314.3公里,26日下午3時許,接連發生2起追撞車禍,共造成6部車輛受損,幸無人員傷亡。(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國道1號南向314.3公里,26日下午3時許,接連發生2起追撞車禍,共造成6部車輛受損,幸無人員傷亡,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據報派員查處,疏導管制交通,肇事原因及相關責任由國道警方調查中。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第1起事故為第1部自小客車於26日下午3時許行駛在國道1號南向314.5公里內側車道,疑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追撞前方第2部自小客車,致該自小客車往前推撞前方第3部自小客車,又後方第4部自小客車,疑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追撞第1部自小客車而肇事,計有4車受損,幸無人員傷亡。
另第2起事故於第1起事故同時段地點,1部自小客車駛在國道1號,疑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追撞前方自小客車而肇事。造成車流受到嚴重阻塞,現場於下午3時32分排除,全案由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新市分隊調查處理中。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為十大肇事因素位居第1位,統計 2022年國道轄線因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之交通事故共13555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2款之規定,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緩。四大隊在此呼籲用路人開車務必要注意前方動態並保持安全距離,以免一時疏忽或分心,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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