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性侵社團女同學導致她懷孕,此為示意圖。(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林姓男大生覬覦同一社團女同學阿彤(化名)姿色,2020年6月間一群人參加社團聚餐活動飲酒後,竟趁阿彤借住租屋處之際,半夜摸上阿彤的床鋪,不顧阿彤拒絕,性侵得逞,阿彤還因此懷孕。阿彤提告後求償200萬元,林男認賠,一次付清,一審判刑4年8月,二審改判3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和阿彤與幾名大學生,都是該球類社團成員,案發當時都參加社團聚餐,酒後就近借宿阿彤與另名同學的租屋處,再續喝到隔天凌晨,最後按照規劃分別入睡。林男趁著大家入睡之際,偷摸進阿彤房間,鎖上房門後壓在阿彤身上,阿彤驚呼,另名同學聽聞後前來敲門,但林男裝睡,阿彤央求同學進來陪睡但同學拒絕,逕自回到自己房間入睡。
林男這時又摸上阿彤的床鋪求愛,不顧阿彤質問「幹甚麼」、明示拒絕,強行脫褲,性侵得逞。阿彤遭侵犯後傳訊「你不該這樣」,林男則回覆「真的做了蠢事,對不起」、「我剛剛也一直想對不起」;過幾天林男又傳送「我真的心理很過意不去也睡不好,那天喝多了真的很抱歉,這兩三天心理一直很難受,如果讓你不舒服真的真的很抱歉,希望這件事可以沒有發生。」但阿彤均不理會。
阿彤一直到隔月發現生理期都沒來,到婦產科就醫後,才發現自己因為遭侵犯而懷孕。第二天阿彤傳訊息告知林男,林男回「怎麼可能」、「我發現你是真的不要時」、「我就停了」,之後又傳「對不起,我知道真的很不該,但請妳相信我真的不願意造成這樣,並且是真心後悔,在那之後我儘量想辦法協助妳調養身心好嗎,我想盡辦法彌補妳」。阿彤提告,林男遭提起公訴後,一審將他判刑4年8月。
一審判刑上訴二審期間,阿彤再提出民事訴訟,求償200萬元;林男也當庭認賠,並一次付清200萬。高雄高分院二審審理後,因此改判林男有期徒刑3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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