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仁川60多歲婦女殺害悉心照料38年、罹患腦病變與大腸癌的女兒。(示意圖,非新聞當事者/CFP)
記者羅翊宬/綜合外電報導
南韓仁川一名64歲的婦女,照顧她患有腦部病變的女兒長達38年,身心極為疲乏,且也擔負極大的經濟損失,去年5月得知女兒被診斷罹患大腸癌第三期,因擔憂自己死後女兒無人照顧,於是先殺害女兒,接著自己服用安眠藥輕生。最近,南韓法院一審判處她3年徒刑、5年緩刑,檢方最後決定停止提出上訴。
根據《韓聯社》、《時事Journal》,64歲婦女A某的大女兒B某從出生後便被診斷罹患1級腦部病變以及難以治癒的癲癇症,從小到大不僅左側肢體癱瘓、智能障礙導致無法透過言語溝通、生活無法自理,甚至大小便也需家人悉心照料,身為母親的A某就這麼把屎把尿38年,丈夫則因為擔起家庭生計而分居,長年來A某身心靈已極度疲憊。
A某與女兒住在仁川廣域市延壽區的某棟公寓,在悲劇發生的4個月以前,女兒去年1月被醫師診斷罹患大腸癌第三期。對此,A某感到既悲觀、又絕望,去年5月23日下午4時30分,她先是下安眠藥讓女兒昏睡、將女兒殺害後,接著自己才服用安眠藥輕生;不過經過6個小時後,兒子C某返回住處發現異狀,才能及時挽回A某的生命。
去年12月法院開庭時,仁川地方檢察廳向法院請求判處A某12年徒刑。A某的兒子、死者B某的弟弟C某向法官表示,希望能輕判母親,「姊姊(B某)長年以來無法透過言語表達意見,即便如此,媽媽的母愛並沒有因此不同,她怕姊姊身上傳出屎尿臭味,每天幫她洗澡、為她穿漂亮的衣服,像掌上明珠般養育她。」
B某補充,「雖然我姊被診斷得到癌症後,我媽過得相當辛苦,卻還是對化療懷抱希望,直到姊姊血小板數值下降,導致無法再進行化療、身體出現瘀傷後,我媽才感覺到永無止盡的痛苦。姊姊很可憐、但我媽也很可憐。」
報導指出,當時A某體重急遽減輕、身心靈極度疲累,甚至經常向兒子表示要去看精神科。
A某則是非常自責,當場在法庭上飆淚痛哭,「我確實是未盡職責的壞媽媽!我應該要跟著女兒一起死才對,我對女兒非常愧疚。」
今年1月19日,仁川地方法院刑事14部判處A某3年徒刑、緩刑5年,法院對此表示,「照顧罹患身心障礙的家人,在國家與政府、社會支援極度缺乏的狀況下,只能依靠著那一份責任感,身心靈遭遇極大痛苦。此次事件的責任,也難以單純向被告究責。」
報導分析,檢方原本向法官求處12年徒刑,當法院判處的徒刑時間少於求刑一半以上時,檢方原則上會提出上訴,不過考量到被告A某長達38年悉心照料患有重度身心障礙的女兒,最後決定停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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