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推動多元管道繳納案款。(圖/行政執行署提供)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為了便利民眾繳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多元管道繳納案款,繳納義務人可依案件類型自行選用方便的繳款方式,部分案件更可以免出門就在家完成繳款。再配合「線上回傳繳款證明」服務,義務人繳納案款後,得逕以電子郵件將繳款證明電子檔或照片回傳至分署之專用公務信箱,就能撤銷案件。
目前收到執行署案件的繳納方式,包括:
1.便利超商繳款。滯欠國稅(如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等)、地方稅(如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等)、健保費、勞保費及勞退金、環保罰鍰、國道通行費(ETC)、交通違規罰鍰及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含衍生罰鍰),應納金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持印有超商繳款條碼之傳繳通知書至各地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等四大便利超商繳款。
2.虛擬帳號繳款。義務人持有傳繳通知書印有個案專屬虛擬帳號者,除可至四大便利超商繳款(應納金額3萬元以下),亦可使用全國ATM直接繳款,甚至不用出門,隨時隨地可透過網路銀行、網銀APP(應納金額20 萬元以下)快速繳納,不受時空限制,省時更便利。
3.現場繳款(含信用卡及行動支付)。不限案件類型,應納金額無上限,民眾可至傳繳通知書上所載執行分署現場繳款;持有信用卡的義務人,於持卡人信用額度內,亦得臨櫃刷卡或用行動支付(如臺灣 Pay、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 等)繳納案款。
4.郵局或代收金融機構。滯納健保費、勞保費及勞退金、環保罰鍰案件,不限應納金額,可持傳繳通知書至中華郵政各地郵局或代收金融機構(如銀行、農會)繳款;汽(機)車燃料使用費及其衍生之罰鍰案件可持傳繳通知書至各地郵局繳款。
這四種繳納方式,義務人可以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若遇到非上班期間(假日、春節期間)可選擇便利超商或虛擬帳號之方式繳款。而執行署更推出「一鍵回傳繳款證明服務」,各地分署現已全面提供「線上回傳繳款證明」服務,義務人繳納案款後,得逕以電子郵件將繳款證明電子檔或照片回傳至分署之專用公務信箱,各分署均於網站設有快速服務連結,並由專人協助辦理撤銷執行命令等事宜,讓義務人無須到場處理或外出郵寄、傳真,在疫情期間更覺得安全、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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