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人夫阿強(化名)2018年間與中國籍女子小鳳(化名)結婚,婚後一起住在台灣生活,沒想到2019年間妻子拿著黑色垃圾袋說要出門一下,家人以為她要去倒垃圾,人卻從此失聯,最後是透過警方協助才知道,妻子已經回到中國了。新北地院法官考量到夫妻倆已經分居超過3年,最終裁定准許兩人離婚。
▲小鳳拿著黑色垃圾袋出門,家人都以為她是要去倒垃圾。(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阿強在判決書中主張,和小鳳是在2018年4月12日於中國登記結婚,同年10月2日回到台灣辦理結婚登記,之後便一起住在台灣生活,然而,妻子婚後懷疑他和前女友仍有往來聯絡,雙方為此發生爭吵,沒想到妻子在2019年間突然離家出走,再無音訊,考量到雙方已經分居超過3年,因此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小鳳經過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阿強的弟弟證稱,他和哥哥、嫂嫂住在一起,工作也是一起的,哥哥和嫂嫂檯面上相處得很愉快,檯面下就不知道了,事發當日嫂嫂手上拿著一個黑色垃圾袋,說要出門一下,他和父親都以為嫂嫂是要去倒垃圾,結果哥哥下班回來之後,打電話給嫂嫂都無人接聽,最後是透過警察協助打電話才找到人,「嫂嫂接起來就說她人已經在中國了,之後都沒有看過嫂嫂與哥哥聯絡。」
新北地院依職權函詢內政部移民署,確認小鳳曾在2018年9月13日、2019年3月26日入境,最後於2019年5月12日離境,至今未再有入境紀錄。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由出入境紀錄可知,阿強和小鳳自2019年5月12日之後即分隔兩地,沒有繼續共同生活,分居超過3年,這段婚姻因為小鳳離家後出境又失聯,產生難以挽回的破綻,可歸責程度顯然是女方較大,最終裁定准許阿強的請求,判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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