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被母親扶養過的女兒,最後竟還要負責母親的安置費,網友紛紛提出解決辦法。(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雕文/綜合報導
一名母親在上下兒子7個月後,為了追求新生活離開了家庭,數十年過去,女兒都成家生孩子了,老去的母親竟拿出殘障手冊並申請法扶律師打官司,逼女兒給錢!女兒心寒發文說,「我抱著剛出生兩個月的兒子,她沒有關心,只有開口要錢」最後社會局來函要求每月給母親1萬安置費,令女兒憤怒不已。
女兒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提到,「妳(母親)在法庭上說妳很可憐、很無奈、妳生病。還拿出了殘障手冊,訴說妳找不到工作,須要生活費…我就想問問,從小到大的經歷(包括學騎腳踏車、上幼稚園、帶便當、畢業典禮、結婚、坐月子等等)妳在哪?」
▲原PO抱著7個月大的兒子,但母親只關心錢,要求一個月一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女兒貼文還說,「當年妳想追求自己的生活,我只有七個月大,被迫接受了。所以,妳能不能接受我不會撫養妳?法庭上見面,我抱著剛出生兩個月的兒子,妳沒有關心我手上的孩子,只有一開口就一個月要一萬!事隔五年,我依舊記得妳當庭訴說的可憐,後來社會局來函:『令堂接受政府安置』,安置費云云。一張新北市政府的公文就是要我每個月一萬多…」
最後女兒忍無可忍說,「拜託妳,早死早超生好嗎?如果社會局來函,是要我領收屍體,我會去的!我會幫妳風光大葬,買鞭炮慶祝我重獲新生的。」網友看到皆感到不捨,紛紛留言說,「看完心酸酸的好不捨」、「我的親生母親也如此,當初甚至還跟我妹兩個跑去警局要告我未盡子女義務!」
也有相同經歷的網友提出解決辦法,「拿出證據證明她從小沒扶養過妳,提出免除扶養義務,用點心應該可以的」、「去聲請免除扶養義務,自已的權利義務要去弄清楚才不會吃虧…」、「免除(減免)扶養義務"的訴訟,趕快去法律諮詢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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