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36歲林姓男外送員29日下午5點多騎車時,被後方43歲吳姓男子開的汽車一再逼車,機車後來被惡意撞倒,吳男下車就是一陣國罵,即使林男道歉,吳男仍是出手毆打,吳發洩完開車離去,警方今天下午1點逮捕到案,吳男坦承犯行,但辯稱內側車道禁行機車,他按了3次喇叭示警,林男都不予理會才會動手,結果不但被控告6項罪名、還被開了2張最高3萬3千元罰單並吊銷駕照,下場超慘。
▲▼汽車駕駛一時氣不過,惡意逼車撞倒外送員,辱罵毆打,結果被控告6項罪名、2張罰單,以及吊銷駕照。(圖/民眾提供,下同)
林男昨天下午5點38分在西屯路3段內側車道一路直行,急著送貨,盡管遭後方吳男一再按鳴喇叭要求讓行,林男仍不願讓開,直到在西林巷口停紅燈時被汽車故意撞倒。
▲▼外送員遭汽車惡意逼車且被撞倒,駕駛怒罵三字經並毆打。(圖/記者爆料網提供,下同)
吳男下車後怒罵「摩托車是這樣騎的嗎?」還狂罵三字經,愈罵愈氣,便出手痛毆,造成林男身體多處挫傷、機車毀損,附近同是外送員也到場關心,還說,不用擔心,全程都有錄下來。
林男送完貨,驗完傷,直到晚間9點多才到派出所報案,警方昨晚根據汽車車牌資料查出,是一家人力仲介的公司車,今天下午1點已派人到該公司帶回吳姓駕駛。
吳男表示,內側車道本來就禁止機車行駛,加上機車一直擋在前面,他按了3次喇叭示意讓開,但機車仍然直行,他氣不過,直到機車停等紅燈,他連撞2次撞倒機車。
警方表示,該路段狹小,並沒有規定機車不能行駛在內側車道,但吳男聽不進員警解釋,坦承出言辱罵和動手打人,但堅稱他沒有錯。
林男不滿被撞受傷、受辱,控告吳男傷害、毀損、強制、公然侮辱、肇事逃逸及公共危險等6項罪嫌,另外,警方依據吳男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1款的危險駕駛部份,開罰6000元至24000元,43條2項,吊銷駕照;62條3項,肇事致人受傷未依規定處置也就是肇事逃逸部份,開罰3000元至9000元,62條4項,肇事致人受傷逃逸,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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