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借錢哥橫行雙北16年 「與妻吵架車被拖吊」至少20店員受騙

▲▼電影院,打工,櫃台。(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黃姓男子專挑便利商店年輕員工借錢詐騙。(示意圖/pexels)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黃姓男子至少從2007年起,就常向便利商店年輕店員佯稱「被老婆趕出門」、「車子被拖吊」等理由借錢,因為每次開口金額幾百元到幾千元,即使前後已有約20人受騙,過去都只被輕判可易科罰金的短期刑,很輕易就能重獲自由,這次他又被抓到向3名店員騙得3萬多元,台北地檢署再依詐欺罪起訴,並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黃奕賢從事過花藝、台電外包商等多種工作,司法院裁判書系統現有資料顯示他在2017年1月就曾佯裝是台電人員,向萬華區某便利商店晚班人員聲稱,和該店的大夜班熟識,因需要趕去檢查下水道,但車子被女友開走,黃男順利騙到計程車資500元後沒多久,又返回店內,謊稱自己的車子找到,在拖吊場內,急需現金前往領車,再騙走5000元。

同年9月間,他再跑到文山區的便利商店,佯稱女友開車酒駕,需要現金領車,因黃男言行誠懇,年輕店員不疑有他,自掏腰包資助1萬2000元,直到遲遲未等到黃男回店內還錢,才發現受騙。

▲▼超商,便利商店。(圖/達志/示意圖)

▲黃男16年內詐騙至少20名便利商店店員。(示意圖/達志)

黃男就用一張三寸不爛之舌,在雙北地區便利商店到處行騙,有時只是唬爛和店員有共同朋友,就能「借」到3500元,被害人向友人查證才知道受騙,而他先後多次因詐欺等罪起訴後,法院也發現,他早在2007年間,就曾以類似手法犯下4個詐欺罪,之後始終沒有悔改,但因他每次犯行數百元到數千元,因此歷次判刑都只是拘役或6個月以內得易科罰金的短期刑。

2022年1月到7月間,黃男又在文山區、中山區3間不同的便利商店,向3名店員分別以「和老婆吵架,被老婆趕出門,身上沒帶錢」,「車子被拖吊」等理由行詐,其中1名店員和黃男互加LINE好友,事後又接到黃男傳送1個支付QRcord,聲稱是拖吊車欠費需要代繳,店員查證發現根本是線上遊戲的付費碼,氣得提告。

這回黃男被逮捕後,因有前案尚未執行被送進監獄,檢察官將3名店員提告內容一併提起公訴,並請法院考量黃男歷年來用相同方法行騙,這次總計不法獲利超過3萬元,建請依累犯等規定,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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