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太想念前女友」 醋男傳裸照被已讀嗆:給妳現任看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投王姓工人與A女原本是男女朋友,因為女方執意分手,他竟在去年8月間透過手機簡訊傳送裸照,還威脅要傳給對方的現任男友看,「我知道妳有看到照片,要是我傳給XXX看會是怎麼樣」,結果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日前被南投地院法官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女童從3歲起連續7年慘遭繼父性侵多次。(示意圖/CFP)

▲王男以全裸照片威脅A女和自己恢復聯繫。(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王男不滿A女執意分手,2022年8月23日凌晨在住處透過手機傳送A女的2張裸照並恫稱,「這張照片要是被XXX看到會怎麼想?說是妳外遇」,接著又說「我這裡還有妳全裸的照片」、「我知道妳有看到照片,要是我傳給XXX看會是怎麼樣」、「看到請妳和我聯絡」。

A女擔心受害,心生畏懼,只好報警求助。王男到案時坦承的確有傳送上述簡訊和裸照給A女,但矢口否認涉犯恐嚇,「我分手後太想念她,又喝酒喝多了,才誤傳簡訊訊息,我早上起床馬上就刪除了。」

但檢方調查過王男的手機簡訊翻拍照片、通聯紀錄等證據,認為簡訊內容意思表達非常明確,不像是使用手機時失手誤傳,訊後依《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他起訴。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王男與A女曾是男女朋友關係,感情關係本該相互敬重愛護,他卻不思良性溝通,傳訊息恐嚇女方,考量到他事後已經坦承犯行,沒有前科,素行尚稱良好,經濟狀況勉持,最終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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