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分手信向獄中老公自爆下海 苦情妻淚訴為養孩:任由男人玩弄

▲男帶妹回家偷吃,慘遭女友報復。(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新北人妻上法院訴請離婚,控訴丈夫入監服刑前就出軌,丈夫反控她愛上他獄友才想離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男子阿強(化名)入獄4年後,遭妻子琳琳(化名)指他服刑前就偷吃,訴請離婚,阿強則反控妻子是因為愛上他獄友才想離婚。法官檢視夫妻倆的通信,發現琳琳為獨自扶養幼女而下海賣身,寫分手長信向阿強哭訴「他(獄友)沒有搶你老婆,你跟我夫妻之間早已名存實亡」、「每天痛苦忍受作嘔的客人,任由客人每天各式各樣的,擺弄玩樂身體」,認為兩人婚姻破裂,已無修復可能,判准離婚。

琳琳主張,因丈夫阿強入獄,她為了獨自扶養女兒不得不加倍辛苦工作,卻又從臉書發現阿強早就出軌,直到入獄前都還沒和小三分手,讓她覺得婚姻維持不下去,訴請離婚。

阿強則否認偷吃,表示琳琳每周都會帶女兒來宜蘭監獄探望他,而後他收到獄友和妻子的來信,發現妻子竟愛慕他獄友,這才是妻子提離婚的主因,但他仍想在出獄後為妻女打造完整家庭,不想離婚。

阿強出示獄友寄給他的信,上面寫「她(人妻)跟我告白了,說她喜歡上我」、「就那次我被她抱了一下」、「還是要告訴你,我沒有做出對不起你的事」。另外,妻子寄給阿強的信上也說「他沒有搶你老婆,是你一直逃避著,你跟我夫妻之間早已名存實亡」,妻子也在信上自承下海賣身,哭訴生活陷入困境,表示「我再不想辦法,我跟女兒真的要吃大便了」、「每天痛苦的忍受我作嘔的客人,任由客人每天不同各式各樣的,擺弄玩樂我身體的男人,在我身心靈上肆意百般的玩弄,你根本無法想像我所遭受的折磨苦難,忍受多少痛苦委曲,才得以養育我的寶貝女兒....我已經無法再愛你了」等語。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阿強在入監前確有婚外情,另兩封書信也顯示,琳琳因經濟窘困,不得不從事出賣靈肉工作,又得知阿強早已外遇,身心大受打擊,已失去維持婚姻的意願,此時獄友同情琳琳遭遇而給予安慰,琳琳因精神痛苦對他產生依賴,表達愛慕遭拒,並無背叛婚姻。夫妻倆也因阿強入監服刑4年而無生活交集,婚姻已難維持,判准離婚,阿強再上訴被駁回,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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