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主動辭職也沒用!1票500涉賄選 南投3連霸議員遭重判

▲南投縣第1選區縣議員當選人曾振炎涉賄,遭南投地院重判2年6月徒刑。(圖/資料照片)

▲南投縣第1選區縣議員當選人曾振炎涉賄,遭南投地院重判2年6月徒刑。(圖/資料照片)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於111年9合1地方公職大選達成「三連霸」的南投縣議員曾振炎,因涉嫌以1票500元賄選,遭南投地檢署檢察官提起選舉無效之訴,即使在農曆新年前主動宣布辭職,南投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上午仍做出判決,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重判曾振炎2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曾振炎為南投縣第20屆縣議員選舉第1選舉區之候選人(已當選),於去年10月下旬某日,交給許姓友人5萬元賄款,許姓友人再透過劉、林姓2民眾以每票500元之對價,為曾振炎行賄8戶選民;曾振炎也於去年10月下旬某日,自行以每票500元之對價,向吳姓選民及其吳姓同住家人買票。

▲南投地方法院今天首度對涉賄遭訴的候選人做出判決。(圖/資料照片)

▲南投地方法院今天首度對涉賄遭訴的候選人做出判決。(圖/資料照片)

判決書說明,曾振炎於偵查中自白坦承全部犯行,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5項前段減刑條件,但審酌曾振炎身為議員,卻以行賄方式圖謀勝選,嚴重妨害選舉投票之公正、公平與純潔,並危害國家發展及民主政治之健全,且本身主導本案,所為賄選層級已達縣議員層級、影響層面較廣,再審酌其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素行,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5年,並宣告沒收本案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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