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喝掛男同學硬上…震醒一旁閨蜜 無恥問:我可以試試嗎

▲。(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女大生喝醉後,遭男同學性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高雄報導

高雄5名大學生深夜喝酒,凌晨時各自回房睡覺,女大生小花(化名)與男閨蜜同睡。不料,睡在另一間房間的男同學阿正,竟溜進小花的房間,對小花性侵,結果床鋪震動聲太大,喚醒睡在一旁的男閨蜜,阿正見男閨蜜只用眼神制止他,竟問「我可以試試嗎」,對方搖頭後他才停下。一審法官依趁機性交罪判阿正徒刑4年,二審則改判徒刑3年4月。

判決書指出,阿正、小花與另外3名大學同學2021年10月23日晚間到租屋處,共飲高濃度的伏特加等酒類,直至隔日凌晨1、2時許,大家各自回房休息,其中小花與一名男閨蜜同睡一間房。阿正在清晨5、6時許溜進小花的房間,見小花因酒醉而昏睡,竟色性大發,對小花性侵。男閨蜜睡到一半時,耳邊突然傳來床鋪震動聲,他起身查看,只見阿正竟然在性侵小花,於是以眼神示意制止,但阿正竟然問說「我可以試試看嗎」,男閨蜜搖頭拒絕,阿正才停下。

事後,阿正的母親曾找小花的母親談判,阿正的母親竟說「只有兩條路,第一就是讓阿正跟小花結婚,第二就是提告走刑事」讓小花家人大為光火,認為根本沒誠意解決,於是提告性侵。

一審法官認為,阿正只為個人色慾,竟趁小花酒醉之際性侵,導致小花事後情緒崩潰,且犯後又未能與小花達成和解,因此依趁機性交罪,判處阿正有期徒刑4年。二審法官考量,阿正與小花已達成和解,並賠償50萬元,然而小花仍明確表示其不願意原諒阿正,希望法院可以維持原判之刑度,因此改判阿正有期徒刑3年4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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