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慧玲(左)走在路上被員警攔查,結果遭拋摔上銬,一審判決員警有罪。(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黃資真/桃園報導
非洲鼓女師詹慧玲去年4月在中壢後火車站被葉姓員警盤查,雙方發生口角,葉姓員警以大外割制伏詹女送辦。今(1日)一審結果出爐,葉被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而葉被判決罪的理由也已出爐。
桃檢指出,詹女於110年4月22日上午7時許,在中壢後站街頭邊吃早點邊趕路上課途中,被中壢警分局葉姓員警攔下臨檢,當時詹質疑員警盤查合法性,一度拒絕說出相關個資,詹女與葉員對話時一句「你真的很蠢」,引起葉員不滿,以大外割拋摔詹女,最後更將她帶回派出所上銬扣留,雙方事後互告,一度以不起訴結案,經詹女提再議後,檢察官認定葉員非依法執行職務,提起公訴。
法官經勘驗員警密錄器、監視器畫面,當時詹女獨自走路上,外表整潔、神色正常,並無濫用毒品後精神異常、泥醉或其他生命、身體將發生具體危害之跡象,也沒有公然攜帶違禁物、武器、易燃物、爆裂物或顯為贓物之物品或有其他參與犯罪或即將犯罪之徵兆。
法官查出,當詹女遭員警攔檢時,並沒有做出攻擊、衝撞警察或加速逃逸之行為,葉姓警員在不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發動查證要件的情況下,仍以身體阻擋其離去,並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場,到派出所查驗身分,已構成以強暴方式妨害他人行動自由權利,已觸犯刑法強制罪。
另外,詹女曾嗆「真的很蠢」等語,屬於捍衛自身權利並合理評論公務員違法行為之言論,並非貶損對方,則不構成妨害公務罪。
法官審酌葉員身為警察,本應端正行止、奉公守法,卻對行為正常路人,以身體阻擋去處之強暴方式,施以違法盤查,再藉口稱對方妨害公務,加以違法逮捕,嚴重影響人民對警察之信賴,損害警察形象,考量其犯後未能確實表達其悔意,仍無法取得諒解或賠償損失,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又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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