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呼籲立法院在本會期通過新聞議價法案,媒體也要主動站出來投入。(圖/路透)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國內四大媒體公會在去年底與Google、Meta等數位平台巨擘完成首次協商溝通,兩公會也樂見Google在會中主動提出追求共榮雙贏方案,國內學者今(1日)表示,從澳洲等國成功模式顯示,法律依據有助於媒體獲得合理補償,多位立委將在2月立院新會期提出新聞議價法案,作為「平台使用新聞付費」法律依據,期待國內媒體主動站出來,健全公會並投入資源,包括由專責人員負責推動,讓法案順利再本會期通過。
繼前年澳洲啟動對數位巨擘Meta與Google新聞強制分潤政策,去年6月法國也透過法律壓力讓上述兩大平台低頭補償媒體,而兩大平台已在全球近20國家、付費給一千多家媒體,其中澳洲媒體一年就拿到40億台幣,卻獨缺台灣。
經過文化部、數位發展部與國家通訊發展委員會等聯繫促成,國內不同媒體組成的「報業公會、雜誌公會、衛星電視公會、電視學會(五家無線台組織)」,已分別與跨國平台Google、Meta代表,在去年12月間完成首次面對面會議。各界認為,Google展現態度比Meta較為正向。
▲學者期盼透過新聞議價法立法,讓Google、meta等平台補償新聞媒體並健全媒體。(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為推動新聞議價法案立法,國內法律學者、新聞學者,包括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羅世宏、台科大學專利研究所副教授陳衍任等人,今透過線上記者會方式,呼籲立法院2月新會期提出新聞議價法案,建立媒體平台協商依據。
林照真首先表示,報業公會與雜誌公會在去年12月協商中,谷歌主動表示,會提出共容雙贏方案,兩公會也樂見Google方案,建議由谷歌先提出再討論,臉書並沒提出說明,而進一步了解,谷歌願意協助媒體的費用,主要是集中在協助媒體數位轉型,和新聞有價無關。
林照真指出,根據她個人觀察,全球媒體都很焦急地等待政府立法,因為從各國經驗顯示,若有法律依據,可獲得合理補償,澳洲就是最明顯例子,同樣是《衛報》,因為澳洲完成立法,Google和澳洲《衛報》完成簽約,但在英國的《衛報》卻未和谷歌簽約,美國也因為立法未完成,尚未與谷歌簽約。
▲學者呼籲立法院在本會期通過新聞議價法案,媒體也要主動站出來,協調專責人員負責推動。(圖/林照真提供)
面對新聞議價法即將立法,林照真建議國內媒體應有立法準備,也期待國內媒體主動站出來,包括成立聯盟,尤其是小型或獨立媒體要進行整合,並健全公會組織,並投入一定資源,協調出專責人員來負責推動新聞議價法案,讓法案順利再本會期通過。
王立達則表示,目前包括民進黨籍立委范雲、國民黨籍立委李貴敏等人都會提出新聞議價法相關法案,希望在2月立法院的新會期,把新聞議價法草案進入立法程序,法案重點是要促進平台與媒體談判,在雙方談判同時,起了相互輔助作用,而不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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