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晶圓大廠課經理偷吃已婚女下屬,遭她老公提告求償,課經理因此丟了飯碗,法院也判他須賠下屬老公50萬元。(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桃園某晶圓大廠已婚課經理阿德(化名)偷吃人妻女下屬小庭(化名),之後小庭發現阿德對她漸漸冷淡,又疑似移情別戀,小庭認為被欺騙感情憤而開撕,向公司提性騷擾申訴案,阿德因此慘丟月薪17萬的工作;而小庭的警察丈夫發現後,也提告阿德求償,高等法院檢視2人鹹濕對話「妳下面出水」、「謝謝妳在我射了之後還幫我含」,且推算大約發生25次性行為,判阿德須賠50萬給小庭丈夫。
小庭的丈夫指控,阿德為妻子的直屬主管,明知道小庭已婚,卻長期濫用職務權勢,誘逼小庭發生性行為,他也認為公司人資處長明知阿德行為,卻表示不追究、未盡監督之責,因此要求公司和阿德連帶賠償240萬元。
法院審理時,發現阿德後來又勾搭上另一名已婚女下屬,於是從公司mail發信給小庭,表示想結束關係,小庭感到被玩弄,心生不滿,2021年11月向公司提出申訴進行報復。公司對2人進行訪談調查,阿德坦承和小庭發生關係,表示「我跟小庭的性行為大部分發生在下班後,我們準時下班然後再去MOTEL或是在車上,有時會利用中午午休去」、「在2019年平均1至2個月會去1次,…2020年開始比較頻繁,大概2週會發生1次」。
小庭也拿出與阿德的親密對話證明2人關係,阿德問小庭「妳剛剛下面是出水的嗎?」、小庭回「那個很有fu」,阿德還向小庭致謝「謝謝妳那一天、在我射了之後還幫我含、還想再一次」等語,後來公司判定2人的性行為並非建立在職務或權勢上,判定性騷擾不成立,但後來阿德也從公司離職。
法院一審判阿德須賠50萬給小庭老公,阿德不服上訴,改口只發生過一次性行為,又提出民法現不保護配偶權來請求免責,還說小庭老公已原諒自己出軌的老婆,他也應該同樣免除侵權責任。
但阿德在公司的訪談自白詳細,坦承是2人都是為了「戀愛的感覺」,並推算他自述的頻率,共計約發生25次性行為,讓對方配偶深感痛苦,高等法院認為判賠50萬元適當,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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