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鼓女師詹慧玲去年4月在中壢後火車站遭中壢警分局葉姓員警盤查,事後怒告葉員妨害自由,圖為去年7月出庭後受訪畫面。(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非洲鼓女師詹慧玲去年4月在中壢後火車站徒步時被中壢警分局葉姓員警盤查,雙方口角後,葉員以大外割將詹女制服上銬後帶回派出所訊問,雙方事後互提告訴,桃園地院昨(31)日判決葉員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罪、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自由罪,分別判處4月與6月有期徒刑。中壢警分局今(1)日回應,尊重司法判決結果,將持續提供葉員相關法律協助並啟動心理諮商輔導工作機制。
這起案件發生於去年4月,擔任非洲鼓老師的詹慧玲,在中壢後火車站遭葉姓員警盤查遭拒,兩人發生爭執,事後更互提告訴,桃園地檢署偵辦後以雙方不起訴處分結案,詹女不服聲請再議,全案由台灣高檢署發回續行偵查,葉員遭檢方依妨害自由罪嫌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昨天判決出爐,葉員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又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剝奪他人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月。
▲針對桃園地院宣判葉員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強制等罪案,中壢警方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對於判決結果,中壢警分局今天回應,對於桃園地院判決,警方表達尊重,但為捍衛警方執法尊嚴、保障員警合法執行公權力,以及持續關懷員警於訴訟期間身心狀態,中壢分局後續將持續提供葉員相關法律協助,並啟動員警心理諮商輔導工作機制。未來除賡續精進員警執法技巧,亦要求處理任何案件,務必依法行政、嚴正執法,注意比例原則,以維護警察形象。也呼籲民眾於警方到場處事時應保持理性平和,配合及支持警察執法,維護社會秩序與治安穩定共盡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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