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蔡清祥談防詐騙。(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詐騙案件猖獗,已經嚴重影響治安,現在已經成為政府維護治安的首要任務,並陸續進行防治作為。法務部1日表示,正著手研擬在《洗錢防制法》中增訂「人頭帳戶罪」,追究人頭帳戶刑事責任;另外也提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增訂「境外招募犯罪組織罪」。
法務部長蔡清祥1日受訪時表示,「有關詐欺的部分,我們也另外增訂了用影音或電子媒體的方式來做詐騙行為,這要加重;此外,對於詐騙以及另外以妨害自由的方式,我們又另外提出了一個獨立犯罪的結合犯來處罰,這是予以加重,在法制面上我們快速地提出修法。」
而法務部檢察司長黃謀信也補充,為因應實務上詐欺犯罪手法變動快速,往往擴及洗錢犯罪,為更有效遏止詐欺、洗錢等金融犯罪,擴大打擊面,法務部也研議《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打算增訂「人頭帳戶罪」,對於提供人頭帳戶者,獨立為洗錢犯罪類型,解決目前實務上提供人頭帳戶者處罰證明問題。另外也希望針對「犯罪所得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者加重處罰,並增訂利用虛擬資產或第三方支付工具為洗錢犯罪之刑事處罰,全面防堵新興洗錢犯罪手法。
黃謀信接著補充,法務部已經提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去年12月16日已送立法院審議。此次草案重點在於增訂「境外招募犯罪組織罪」,嚴懲此類壯大犯罪組織勢力及範圍之行為。也增訂「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及「資助犯罪組織沒收犯罪組織財產」之規定,擴大沒收範圍,澈底斷絕不法犯罪誘因。
另外在掃毒部分,黃謀信也說,檢、調機關及所有執法單位將繼續落實行政院的新世代反毒策略,並持續採取具體作為,包含加強境內壓制查緝,深化安居緝毒專案,強力掃蕩新興毒品、加強查緝校園及社區毒販、網路毒品交易。另外也會攔截毒品於關口,強化邊境管制措施,加強國際情資交流及跨國緝毒合作。增加驗毒、驗尿能量及效率,即時溯源毒品來源,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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