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北市陳姓男子3人南下台南放貸,卻遭對方設局擄人勒贖50萬元,市警歸仁分局據報循線救出人質,逮捕黃姓主嫌 9人到案,瓦解該詐騙犯罪集團,全案依強盜、擄人勒贖及妨害自由等罪嫌送辦。
▲台南市警歸仁分局破獲以黃姓男子為首的詐騙犯罪集團,依擄人勒贖、強盜及妨害自由等罪嫌送辦。(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歸仁分局警方指出,台北市1名陳姓男子,透過網路聯絡借貸放款事宜後,與黃姓、陳姓2名友人,一起駕車南下台南欲放款給25歲的籃姓男子,但雙方碰面後即遭藍嫌等6人控制行動自由,並洗劫身上財物,期間葉嫌等6人要求陳必須支付贖金50萬元才放人,陳母接獲勒贖電話後,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並轉台南市警歸仁分局偵辦,歸仁警分局獲報立即派遣警力進行營救並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葉嫌等6人於囚困被害人期間不斷更換囚禁地點,並選擇高雄及台南各區之汽車旅館躲避警方查緝,其中1名施嫌駕駛被害人車輛於行駛中遭佳里警分局攔檢查獲,另善化分局再依脫困黃姓、陳姓2名被害人之指述,前往安定區1處汽車旅館內順利營救出放款之陳姓被害人,逮捕負責看顧之籃嫌,現場並查扣瓦斯槍、手銬及得手贓款新台幣20萬元,並陸續逮捕葉嫌等共犯到案。全案於警詢後先依強盜、擄人勒贖及妨害自由等罪,將葉嫌等人移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歸仁警分局於偵辦發現該集團另涉詐騙案,尚有其他詐騙人頭戶被害人遭囚禁,且有該犯罪集團幹部及成員未到案,經過1個月餘蒐證認時機成熟,於1月30日,分別在台南市拘提蘇、王2嫌,並遠赴花蓮將正在渡假的黃姓主嫌拘提到案,連夜帶回,案經移送台南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後聲押,其中黃姓主嫌與集團幹部、成員計有5人遭台南地院羈押禁見,有1人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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