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私吞南瑤宮香油錢519萬 「吃齋唸佛」女員工下場曝  

▲南瑤宮。(圖/ETtoday資料照)

▲南瑤宮。(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南瑤宮擔任辦事員的周姓女員工,因常年保管及辦理各類款項之收入解繳入庫業務,利用公務上收取南瑤宮服務台人員所交付各類款項機會,3年多侵占香油錢(519萬台幣及1千元人民幣),用以支應個人生活開銷,被彰化地檢提起公訴,彰化地院審結,依公益侵占罪將她判處3年10月有期徒刑。

彰化南瑤宮爆發周姓女員工(55歲)3年私吞519萬元香油錢,2年前彰化檢方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搜索彰化市公所寺廟室,調閱相關資料,並傳喚3名證人及周女進一步釐清案情,檢方晚間訊後依貪汙治罪條例將周女列被告,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據了解,周女於1984年就進到南瑤宮擔任管理香油錢工作她納編為正式職員,至2015年依宮廟管理法將在南瑤宮工作的時間長達38年,2020年公所核帳人員查出其中帳目不對,市長林世賢當年指出,當年已知侵占的香油錢就有515萬元,並將整案送交政風室調查,主動移送彰化地檢偵辦中。2021年8月18日被依貪汙治罪條例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南瑤宮。(圖/ETtoday資料照)

據了解,周女長期吃齋唸佛,去年在偵訊中自首坦承,丈夫曾因吸毒入獄、出獄後又酒駕,再於2015、2016年間中風,育有1子,家中只有她一人賺錢,急需要錢,動歪腦筋到媽祖頭上,吞了近520萬元香油錢,平均一年A走100多萬元,彰化地院裁定20萬元交保。長年共事的同事們得知她私吞香油錢後,簡直無法置信。

周女向法官供稱,她與母親、及就讀高中的兒子租屋同住,月租金約5千元,被南瑤宮解雇後目前在工廠當作業員,月收入約2萬5千元,需負擔家裡開銷,有私人欠債,先生也沒有工作能力,「我兒子未成年,我的責任很重,如果我有工作,才有能力還款,如果我被關,我的家庭會沒有人照顧,我又沒有能力還給公所,我希望法官給我一個機會,讓我有工作能力,我才有辦法還款,我侵占的那5百多萬元,很對不起公所及捐款人。」

法官審酌,周女有存款,卻沒有和解之誠意,沒有賠償告訴人損害,依公益侵占罪將她判處3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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