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姓前助理工程師用臉書結識,13歲少女竟引誘她脫衣露奶甚至截圖私藏。(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女孩子要多保護自己!鄭姓男助理工程師,透過臉書引誘年僅13歲少女脫衣露奶視訊,少女懵懂無知照做,但鄭男竟截圖私藏,少女事後決定斷絕聯繫,鄭男竟以另外帳號附裸圖傳送給少女母親「換給別人看囉」以此恐嚇,少女母親決定提告,日前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2021年5月間,22歲鄭男在臉書以「Ray Cheng」名稱結識13歲少女小喬(化名),2人常以視訊聊天,豈料鄭男萌生色念頭,開始誘勸小喬將上衣掀起露奶,小喬懵懂無知照做,卻遭鄭男不斷截圖害羞照,事後她感到不妥決定與鄭男斷絕聯繫。
鄭男不滿小喬斷絕往來,以另一個臉書帳號「Kitty Lai」傳2張小喬裸上身截圖給其母親,表示小喬裸照遭外流,小喬母嚇壞表示可以幫忙處理,鄭男卻食隨之味回:「叫她(小喬)自己來講」同時要脅若小喬不出面,那就繼續跟其他人傳著看吧;鄭男轉頭又傳訊給小喬嗆:「換下來還是換給其他人、看來是你自己選得囉、一個一個給」等文字。
小喬母親不滿鄭男囂張一而再再而三傳訊恐嚇,決定不隱忍報警處理,警方持搜索票,更在鄭男家扣到犯案手機,手機內更存有23張小喬露內衣及乳溝私密照23張。
法院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解釋只是要自己欣賞;其辯護人則稱「是一時糊塗而誤觸法網」,始終未散布不雅照給第三人,認犯行非惡形重大,而事後多次主動表達願向小喬母女道歉也想和解賠償,希望能減刑。
合議庭認鄭男行為嚴重侵害小喬對於性與身體自主決定權,也造成小喬家屬在精神上承受痛苦,甚至還以私密照恐嚇試圖逼迫使小喬繼續往來,審酌雙方未達成和解,以乘人不知情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3年4年;鄭另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這兩罪應合併執行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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