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慣犯林昆輝涉約砲男同志「乾洗」財物,到案曾被羈押。(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擁有碩士學位的詐欺慣犯林昆輝,從2018年到2019年密集約砲男同志,涉趁對方事畢熟睡或洗澡空檔,偷取對方信用卡或翻拍卡號、授權碼,藉此盜刷數萬元到數十萬元購買手機、電腦甚至精品包,更掉包對方手機SIM卡防穿幫,受害者多達27人,林男到案自稱抱持「遊戲人生」態度而犯案,台北地院依竊盜、詐欺取財等罪判他2年3月徒刑與拘役120天,但不必強制工作,可上訴。
30多歲的林男曾做過大賣場行銷人員,後來靠打零工維生,他有多次約砲男同志「乾洗」財物前科,由於他先前被逮都認罪獲輕判、絕大多數易科罰金免坐牢,因而有恃無恐、一再故技重施,光是2017年7月到2020年7月,林男被偵辦新犯下類似詐欺案至少34件,本案審理的是其中27位受害人遭詐情節。
判決指出,林男犯案模式主要透過交友軟體隨機約砲男同志,碰面在自己、對方住處或到旅館開房翻雲覆雨後,涉趁對方睡覺或洗澡空檔,偷取對方信用卡與證件,伺機上網或到實體商店盜刷,還會利用快遞APP的代購功能,將偷來的信用卡交給不知情外送員跑腿簽帳,購買高價手機、電腦甚至精品包,動輒數萬元到數十萬元,多數變賣獲利。
▲林昆輝涉偷走被害人信用卡盜刷,購買高價手機、電腦甚至精品包,多數變賣獲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此外,林男也會視狀況直接翻拍受害人信用卡號、授權碼,並掉包被害人手機SIM卡裝入自己手機,藉此入侵被害人電子郵件、網路銀行與各類購物APP,以重新認證方式取得帳號密碼,除用於盜刷信用卡,更盜領被害人存款,由於被害人一時沒察覺仍可上網的手機已被掉包門號,損失最慘重的被害人竟遭林男盜刷近50萬元。
林男於2020年2月到案,起初不認罪,反而責怪被害人「來我家吃喝拉撒不付錢」,他氣不過才犯案,檢警從他的筆記本找到2018年9月到2019年12月的27位被害人,其中25人提告。檢方以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且共犯在逃有勾串滅證之虞,聲押禁見林男獲准,起訴時並建請法官宣告林男強制工作。
林男驚覺事態嚴重,設法與本案被害人協商,企圖藉由賠償大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之名請求交保,但屢被駁回,林男趕緊改口承認獨自犯案、沒有幫手。林男並供稱,因曾受情感欺騙、損失財物,所以抱持「遊戲人生」態度隨意行竊、詐騙。
法官指林男辯解的犯罪動機不成理由,但考量他已跟本案其中20位被害人外加發卡銀行達成調解,犯後態度尚可,依竊盜、侵占等罪合併判處拘役120天、得易科罰金12萬元,詐欺取財與偽造文書等罪合併判刑1年10月、得易科罰金66萬5000元,另依電腦詐欺罪判刑5月,不得易科罰金。
至於檢方請求宣告林男強制工作矯正犯罪惡習,法官指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812號解釋,已宣告強制工作違憲,所以本案無法宣告林男須強制工作,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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