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一名科長猥褻女下屬,遭調查時甚至暗諷對方外貌、身材。(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經濟部一名翁姓科長罵哭女下屬後,假意安慰,實則猥褻對方,熊抱壓制後捏臀、舌吻得逞,內部調查時翁男還戲謔稱「你們有看過她,我真的沒有對她襲胸」,以暗示方式貶低女下屬身材及外貌。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翁男10月,緩刑3年。
判決指出,2022年2月11日下午5時許,女下屬小琳(化名)前往翁男辦公室報告計畫契約變更進度,沒想到卻被長官罵到臭頭,小琳不堪壓力落淚。翁男見狀環抱安慰她,接著卻以身體壓制小琳,趁機捏掐臀、胸,更將小琳的口罩拉下強行舌吻。
小琳回家後向丈夫哭訴此事,丈夫立刻向翁男致電對質,翁男雖表示「抱歉」、「對不起」,還寫下悔過書,卻頻頻辯稱是因為自己所為造成小琳工作壓力大、工作辛苦,才會道歉。
經濟部針對此事進行內部調查時,翁男否認犯行,甚至說出「你們有看過她,我真的沒有對她襲胸」等貶低言詞,暗示小琳身材或外貌極差,根本無犯案理由,當場遭訪談委員出言糾正。
法官審酌,翁男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也與小琳達成和解,全數給付完畢,再出具書面函文正式對小琳道歉,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10月,宣告緩刑3年,判決確定2年內須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