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長期對妻兒暴力相向,又規定妻子要「按表操課」行房,她忍受10年終崩潰訴請離婚。(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蔡怡萍/高雄報導
一名在某國營事業擔任研究員、年收入200萬元的男子阿成(化名),因為情緒暴躁、時常對妻子拳打腳踢,又訂出「性愛時間表」要妻子按表操課,妻子若不願意就暴力相向、甚至半夜將她趕回娘家,羞辱說「滾回去跟妳爸說!說妳不做愛!」妻子無法負荷長期的身心折磨,向法院訴請離婚,高雄高分院審視阿成誇張瘋狂的行徑後,判准妻子離婚。
妻子小芬(化名)表示,她與阿成結婚後生下2名孩子,但這10年的婚姻中,因為阿成暴躁易怒、控制欲強,經常因瑣事不如意,就情緒失控辱罵、對她與孩子施暴,並要求她在固定時間行房,簡直就是按表操課,她某次不配合,還被阿成半夜趕回屏東的娘家。
小芬說,她為了給孩子完整家庭,這些年間多次提離婚後又選擇原諒,但無奈阿成還是不知悔改,曾在出遊過程中只因口角,就故意關車門將她手指夾傷;就連年紀還小的小女兒因吃飯較慢,阿成就失控飆罵、拿熱水燙傷女兒,遭鄰居報警後核發保護令,小芬對於長期身體與精神的壓力已頻臨崩潰,終於向法院訴請離婚,並爭取2名子女的監護權。
而阿成解釋,婚後2年妻子就接連生下2名孩子,但隨後卻罹患產後憂鬱症,雙方又因工作與教養問題疏於感情交流,而2014年間妻子還曾侵占他公司的款項,在法院判決歸還後、感情也因而生變,妻子又只在周末才帶大兒子回高雄同住,其餘時間都在娘家,也定期關心、送禮、給付生活費,強調雖曾有管教不當,但之後都已改善,不會再對孩子與妻子動手動腳,
法院一審判准小芬離婚後,阿成不服再提上訴,小芬提出一段錄音檔為證,內容為阿成暴怒叫罵「不要做就不要做啦!哭X!未來30幾年我是要怎麼過?娶這個妻子是要做什麼?」、「滾回去!起來回家去啦!你跟你媽講,你看人家一個禮拜做幾次就知道」、「X妳娘!為什麼不能做愛?叫妳老爸給我解釋!」高雄高分院認為言論粗暴不堪,顯然不尊重小芬性自主,雙方的感情已惡化至無法修補,仍判准離婚之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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