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遺屬年金給付未申請者,勞保局已陸續寄發簡訊通知。(圖/記者廖婕妤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國民年金保險自2008年開辦,主要納保對象為25歲至65歲,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等設籍我國的民眾就會自動納保,並可享有生育、喪葬等5大給付保障,其中,2016年2月底前死亡的被保險人遺屬,約有3838人尚未申請遺屬年金給付,勞保局表示從2月起已陸續寄發通知簡訊,可追溯補發5年內給付,平均每月可領到3772元。
勞保局表示,針對2019年2月29日前死亡,符合給付條件的遺屬未及於被保險人死亡當月提出國保遺屬年金申請,案經核定且已確定者,須向勞保局提出申請補發,不設申請期限,若經審查符合請領資格,將以初次申請日為基準,追溯補發5年內可得領取給付。
勞保局指出,為提醒可能符合補發條件,但至今仍未提出申請者記得提出申請,自2月起將依原國保遺屬年金申請人留存在勞保局的手機號碼,陸續分批寄發「遺屬年金追溯補發權益通知」手機簡訊,如於被保險人死亡當月即符合國保遺屬年金請領資格者,可填妥「遺屬年金給付追溯補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向勞保局提出補發申請。
勞保局國民年金組組長孫傳忠表示,目前還沒申請共計有3838件,原本規定是提出申請才開始發,後來修法追溯到被保險人死亡當時就能開始發,因此實際發放金額多寡會按照延遲時間會有給付差異,但每月領的金額平均約3772元。
國保遺屬年金給付的申請資格主要有3種,若被保險人有「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死亡」、「領取身心障礙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或「年滿65歲未及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前死亡」情形之一,符合請領資格的「當序遺屬」時,就可以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當序遺屬若符合請領條件即可請領,順位分別為「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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