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冬後的荔枝椿象對化學藥劑較為敏感,活動力較差且尚未產卵,此時為最佳防治時機。(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荔枝椿象以刺吸方式危害荔枝、龍眼, 除導致落花、落果及嫩枝、幼果枯萎外,並易引起荔枝果實期後期荔枝酸腐病。以往荔枝椿象於農曆春節後逐漸甦醒,易藏匿於荔枝龍眼樹葉片背面越冬,並等待花芽萌發群聚吸食汁液,造成落花落果,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今呼籲農民,於共同防治時期2/6-3/10加強園區防治工作。
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指出,為提升雲林地區及鄰近縣市荔枝椿象共同防治期防疫管理效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邀請學者專家共同會勘,訂定雲林地區化學農藥共同防治期為2月6日至3月10日,籲請農友一同加強防治;另龍眼、荔枝為蜜蜂重要蜜源,為避免誤傷蜂群採蜜,化學防治應於開花前即早施藥,開花時期請勿用藥,改以摘除卵片或敲擊捕捉等物理防治。
台南區農業改良場建議,越冬後的荔枝椿象對化學藥劑較為敏感,活動力較差且尚未產卵,此時為最佳防治時機,農友可趁機將藥劑噴灑在葉背與枝條縫隙,降低成蟲數量,避免越冬後成蟲甦醒擴散。此外,荔枝椿象受到驚擾時會分泌出具刺激性臭液,如碰觸到會引起皮膚不適,因此在防治上切忌徒手抓蟲,應穿著可遮蔽全身衣物進行防治。
使用化學藥劑應嚴格遵守安全採收期,若有農作物病蟲害防治疑問,可聯繫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聯繫電話(05)5523259。化學防治請選用核准登記及推薦使用的藥劑種類,相關網頁台南區農業改良場網站、防檢局農藥資訊服務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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