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女戴隱形眼鏡,卻終生視力受損。(示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台中30多歲呂姓小姐先前到一間眼鏡行更換眼鏡,從隱形眼鏡儲放盒中取出隱形眼鏡戴上後,右眼卻突然一陣刺痛,緊急送醫後被診斷「化學性灼傷、角膜破皮」,結果最佳矯正視力只剩0.04,接近失明。她怒告眼鏡行,之後心軟撤告和解。
判決書指出,呂女於2021年9月8日下午,到台中一間眼鏡行接受裸視驗光,店家卻不小心將75%濃度工業用酒精倒入隱形眼鏡儲放盒內,在呂小姐驗光完畢後,告知她可以戴上隱形眼鏡。
呂女沒想到右眼戴上隱形眼鏡後,突然一陣劇痛,當下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就醫。經醫師診斷,呂女右眼化學性灼傷、角膜破皮,導致右眼最佳矯正視力只剩0.04。
本案為告訴乃論案件,呂女認為店家涉嫌犯下過失致重傷害罪,一狀告上法院,但在一審辯論終結前心軟決定撤告,應是私下與店家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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