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人豪/台中報導
台中61歲唐姓女子去年某日清晨橫越雙黃線過馬路,黃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當場撞上雙雙倒地,唐女頭部擦挫傷、輕微腦震盪,無生命危險,騎士送醫搶救約6小時後不治;台中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唐女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可上訴。
▲台中太平新興路2022年發生一起機車與行人碰撞車禍。(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該起事故發生在2022年3月9日,唐女清晨6時許,在台中市太平區新興路穿越雙黃線走往對向車道,騎車行經該路段的黃男閃避不及,撞上唐女後人車倒地頭部重傷,送醫後於同日12時22分許不治死亡。
▲騎士撞上行人後撞摔倒地,送醫不治亡。(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法院審酌,唐女於禁止行人橫越之道路,貿然穿越導致車禍,黃男因此傷重不治死亡,考量唐女坦承過失,且與黃男家屬達成調解,願意賠償90萬元,台中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唐女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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