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男約人妻同事激戰懷孕!怪她「沒吃事後藥」 綠帽夫崩潰

▲桃園市林姓人夫與林姓女子婚外情,林姓人夫上傳「明天要跟你瘋狂愛愛」等鹹濕對話給林女,人妻查獲怒向小三求償250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攝)

▲高雄人妻在科技公司任職,卻出軌男同事2年,為他懷孕墮胎。(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人夫發現在科技公司上班的妻子偷吃男同事,期間不僅幫小王訂外送、買生活用品,還上摩鐵激戰10幾次,怒對小王提告求償100萬元。妻子也出庭作證,小王只要打電話來,就是約她上摩鐵,而後她懷孕墮胎,小王還罵她為何不吃事後藥。高雄地院審理,認為小王嚴重侵害配偶權,應賠償人夫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人夫指控,妻子到科技公司任職時,和男同事小王相識並交往,期間多次為小王訂外送、買生活用品,還上摩鐵發生關係數10次,因而懷孕、墮胎,他直到去年6月才發現妻子出軌,身心大受打擊,要向小王求償100萬元。

人妻也作證,她與小王2019年因工作認識後,經常以LINE聊天,11月約出去私下見面後就開始交往,隔年3月第2次見面,小王以「帶妳去走走」為理由,開車載她到屏東摩鐵激戰,同月她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小王還責備她「當初為何沒有去買事後藥吃」,她只好隔月去墮胎。之後小王只要打電話來,就是問丈夫在不在、想找她上摩鐵,兩人持續交往到2021年11月她才提分手。

全案審理時,小王並未出庭或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法官根據相關證據,認為小王明知人妻已婚,還與她交往且發生性行為,已嚴重侵害丈夫配偶權,審酌雙方經濟等一切情狀,判小王應賠償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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