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一人夫控訴老婆被他18年的好友睡了,提告求償5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南投一名人夫提告指控,他與阿強(化名)是認識18年的好兄弟,阿強卻背叛友誼搞上他老婆,被他發現兩人曾單獨出遊,還在深夜前往摩鐵好幾個小時,導致他婚姻破裂,身心痛苦不已,向阿強求償50萬元。南投地院審理,認為人夫提出的證據不足,判他敗訴,須負擔訴訟費用5千4百元。
人夫主張,他和阿強是18年的好朋友,對他毫無防備之心,阿強卻多次和他老婆單獨出遊、同住,甚至於前年8月30日深夜,孤男寡女的前往摩鐵數小時,破壞他的婚姻,導致妻子最後與他離婚,他被迫獨自在外租屋,不能每天看到2個可愛的女兒,身心感覺非常痛苦,認為阿強侵害配偶權,應賠他50萬元。
阿強則辯稱,人夫開設餐廳,他只要有聚會就會到他餐廳捧場,當人夫因故與他人爭執,毆打對方需要和解金時,也是他和其他友人一起為人夫平攤費用,而後人夫餐廳因疫情結束營業,他還借了他10多萬元。人夫與妻子經常因財務爭吵,他妻子跑來向他傾訴,身為共同友人的他也只能傾聽並勸和,但人夫卻一口咬定他們不倫,他也很無奈。前年8月是因為他有超跑車聚,人妻當天也到場參觀,結束後人妻提議吃宵夜,因南投店家早已收攤打烊,或因疫情無法內用,他們才買食物到摩鐵吃,之後各自回家,並無發生關係。
法官查看人夫提出的LINE錄音證據,人夫憤怒質問阿強「為什麼你會想要睡我老婆啊。我哪一點對不起你?我到底哪一點對不起你?」,阿強則安撫說「你可以冷靜我可以講沒關係」, 人夫又繼續崩潰說「阿強我救過你一命,我對你這麼好,結果你上了我老婆」、「你跟我老婆有一腿,你還要我說什麼」、「你們昨天憑什麼要再出去睡覺」,而阿強僅被動回應,且在人夫詢問他和妻子在一起多久時,回覆「不到1個月」等語。
法官認為,阿強所謂「不到1個月」,應指與人妻較有密切接觸往來的時間,而非指男女交往,人夫提出iCloud定位,也只能證明人妻在摩鐵,並不能證明阿強也在裡面,另兩人合照也只是並肩,無法看出阿強的手是否放在人妻腰上,因證據不足,判人夫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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