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小三「嘖」一聲 已婚教授怒丟筆電!砸瞎她眼睛

▲桃園市吳姓男子今年3月間管教13歲兒子,先後以拳頭毆打,後來再以球棒與水果刀攻擊胸口與手臂處成傷,兒子事後驗傷提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林姓教授怒砸筆電,讓被害人眼睛幾乎瞎掉。(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已婚的私立大學林姓教授,因討論股票投資問題,具有博士學位的小三僅回了「嘖」一聲,林男竟暴怒,抓起筆電丟擲小三臉部,將她左眼幾乎砸瞎,僅餘光覺。林男遭重傷害罪嫌起訴後,辯稱當時「手滑」,並無故意。一審將林男判刑4年,案經上訴,高院二審7日駁回上訴,還是將林男判刑4年。可上訴。

林男具有台大博士學歷,目前在北部某私立大學機械系任教,他過去曾與被害女子交往多年。2016年間林男結婚娶老婆,雖然被害人想要中斷關係,但因林男獨自住在學校宿舍,仍與被害人保持交往聯繫,因此2人持續不倫關係。

判決指出,案發於2021年4月間,當時2人共進晚餐後,返回被害人位在台北市的住處。凌晨12點多,林男不斷講說股票投資的事情,被害人雖然沒有興趣,但仍持續回應,最後「嘖」了一聲。沒想到林男因此暴怒,抓起地上的筆電,往被害人臉上丟去。被害人遭砸後,左眼立刻滲血,趕赴醫院後,被害人出現頭部外傷、左眼皮撕裂傷、腦震盪、左眼眶骨閉鎖性骨折、左眼球破裂鞏膜裂傷及合併視網膜剝離之傷害,經治療後左眼視能嚴重減損至僅餘光覺。被害人不滿,提出告訴,林男遭「重傷害罪」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具有傷人的故意,他辯稱「我當下認為她都已經唸到博士學位了,想法怎麼會如此偏差;之後我就生氣了,便以右手撿起她放在地上的筆電,往床墊方向丟,丟完之後不知道為什麼筆電會從我手中滑脫砸到她。」林男說丟到時他也嚇一跳,趕緊打110報警求救。

但法院勘驗現場,認為2人當時分坐雙人床墊的兩個角落,水平距離約1.8公尺到1.9公尺,加上筆電正插線充電中,如果真的是手滑,依照物理常識,筆電應該是垂直落下,而非向前飛行砸到被害人。法院因此認定林男丟擲筆電,成立重傷害罪,一審將他判刑4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7日宣判,還是認定林男有罪,因此駁回上訴,維持4年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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