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蔡姓女子在北部工作省吃儉用,裝在背包內87萬元遺落在客運班車內,相當緊張,向恆春警分局求助,警方獲報馬上連絡客運公司人員協助,班車司機發現背包還在車內,俟班車開回車站,會同她清點領回,讓她一再道謝。
▲恆春分局車城分駐所警員陳一平、董明坤協助蔡女找回鉅款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下同)
日前恆春分局車城分駐所警員陳一平、董明坤接獲110報案,報案人蔡女士稱其搭客運下車時將背包放在車上忘記拿,背包內現金有70至80萬,十分著急。
警方進行了解,蔡女從北部返鄉,將現金80萬餘全部帶在身上,在四重溪站下車時卻忘記拿背包,警方立即致電屏東客運公司告知此事,並先請客運公司聯繫司機,確認背包是否還在車上。
嗣後客運公司回電,表示背包仍在客運上,由於該班公車是開往旭海之班次,警方先請司機代為保管該背包,待該班客運返程至四重溪站時,再由她指認,並會同她取回背包,並在旁協助其清點,於蔡民清點後,背包內現金87萬元無短少。據悉,蔡女表示欲投資故將全部財產帶在身上。
恆春分局分局長林明波表示,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應注意隨身貴重物品,以免遺失或被竊等憾事,警員陳一平、董明坤主動積極、熱心幫助民眾,深得當事人感謝,有效促進警察正面形象,為民服務之舉足為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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