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富商跨海爭女案 台籍空姐被控「準略誘罪」3度不起訴

▲▼詹姓空姐(詹長真)和義大利藍姓前男友(藍大衛)爭搶2人女兒的監護權,到台北地院家事法庭出庭後不受訪。(圖/記者黃哲民攝)

▲詹姓空姐被義大利富商跨海控告略誘女兒,檢察官3度處分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義大利藍姓富商與台籍詹姓空姐未婚生下1女,雙方為了爭奪女兒監護權,民事訴訟已經打到憲法法庭,現在尚無結論,藍姓富商另外委託律師控告詹女,涉嫌謊稱女兒護照遺失,申請補發後把女兒從義大利帶回台灣,觸犯準略誘等罪,台北地檢署2度處分不起訴,藍姓富商提起再議,經高檢發回重查,北檢7日第3度處分不起訴詹女。

藍姓富商是在2007年因公務來台時,認識了詹姓空姐進而交往,2人在2014年生下1名女兒,一家三口在台北生活了幾年,富商在2017年底,以祖母病重為由,帶著女兒回到義大利家族團聚,1年後,詹女認為當初富商說好過了聖誕節就回台,卻不守約定,因此在2019年初親自飛抵義大利探視女兒。

據了解,此時雙方關係已經決裂,幾乎都是透過律師在聯繫,詹女想帶女兒回台灣,但富商不提供女兒護照,詹女最後決定向台灣外館申請補發護照,才順利把女兒帶回家,富商為此跨海興訟,並在2022年親自來搶人,富商一度獲法院判準單獨行使親權,並與法院執行官到學校要帶走女兒,但被校方拒絕,富商只能隻身返回義大利。後來憲法法庭裁定侵權交付暫緩執行。

▲▼義大利富商藍大衛來台爭幼女監護權碰壁,離台前發表公開信述說心情。(圖/當事人提供)

▲義大利富商爭監護權碰壁,離台前發表公開信述說心情。(圖/當事人提供)

富商另外提起刑事訴訟,指控詹女謊稱女兒護照遺失,強行法女兒拐走,涉嫌《刑法》準略誘等罪,檢察官調查認為,在民事訴訟確定前,雙方都擁有對孩子的親權,詹女把女兒帶回台灣後,富商仍有管道可保持聯繫,詹女並未剝奪富商行使親權,2020年首度處分不起訴詹女後,富商提起再議,2021年再次不起訴,富商再次再議,這次高檢署發回後,北檢第3度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詹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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