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散發正能量女神」的網紅不認偷吃人夫舊事,讓法官也搖頭。(示意圖/翻攝pixabay網站)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被網媒吹捧為「散發正能量」的外拍網紅鄭女,2020年仍任職科技業管理師時,與已婚周姓男同事不倫戀長達2年,且2人親暱出遊照片,被人故意用與周男同名同姓的帳號傳給正宮爆料。事後,周男向妻子坦白,反遭鄭女嗆聲「不會打死不承認喔」、「隨便掰一個人就好」,成為正宮提告求償200萬元的鐵證之一。士林地院認定鄭女用各種「天馬行空、荒誕不經」藉口推諉狡辯,持續造成正宮二度傷害,判她須賠20萬元,可上訴。
法官在判決理由指出,台語俗諺有云「仙人打鼓有時錯,腳步踏差誰人無」,鄭女有碩士學位、原在知名科技大廠擔任年薪約100萬元管理師,「風光無限、堪稱人生勝利組」,或因近水樓台、日久生情而與周男發生不倫戀,「本屬幽微之人性脆弱,尚非十惡不赦之過」,只要認錯迷途知返,還可亡羊補牢。
法官失望表示,為保全雙方名聲,苦心孤詣安排雙方面對面調解、企圖創造圓滿落幕雙贏結局,何況鄭女已轉型網紅,被部分網媒包裝成「散發正能量的女神」,有數萬粉絲追蹤,前景一片看好,鄭女卻一再佯做無辜、堅詞否認,用各種「天馬行空、荒誕不經」藉口推諉狡辯,毫無悛悔歉疚之意,更持續造成正宮二度傷害,以致不得不以判決收場,「實屬憾事」。
▲鄭女離開科技業轉型外拍網紅,靠火辣身材圈粉數萬。(示意圖/翻攝pixabay網站)
本案源於周妻2020年10月間,突然收到1個和丈夫同名同姓的臉書帳號主動傳來丈夫與鄭女親暱出遊照片,上頭還加註「宜蘭基隆二日遊幸福」、「三週年」、「還是愛妳」等字句,正宮向剛慶祝結婚4週年的丈夫求證,周男眼見紙包不住火、一五一十全招認,包括鄭女當時是他同事,2人地下情已2年到3年、平常鄭女會喊他「寶寶」、「老公」等語。
正宮心碎提告,向鄭女求償精神慰撫200萬元,但為維繫婚姻家庭,正宮放棄追究丈夫和鄭女有無上床,僅限於2人不正當交往、逾越一般人所能容忍範圍,已侵犯她的配偶權。
鄭女到案一概否認,聲稱和周男是不同部門同事,周男2018年10月主動追求,她沒答應,後來得知周男已婚,更與對方保持距離,僅維持必要業務聯繫,不料2020年10月間,周男來電套話製造2人有婚外情的錄音檔。鄭女聲稱,和周男對話稱呼「寶寶」只是網路流行語,至於問周男「老公要陪我騎腳踏車嗎」則是誤傳訊息,因她當時已有穩定交往對象。
不過法官勘驗周男提供與鄭女的對話錄音顯示,鄭女被周男質問知不知道是誰騷擾正宮,淡定回稱是她朋友做的,她平時就會把跟周男交往、出遊的事情與照片,傳到自己朋友群組分享,「因為我心情不好啊」,但聽到周男表示已向正宮招認一切,鄭女急忙追問「現在是怎麼樣?為什麼要把我講出來!」
周男解釋自己從沒向外人說過姦情,但妻子收到的照片「都清清楚楚」,鄭女氣急敗壞嗆聲「你不會打死不承認喔」、「隨便掰一個人就好,把我這個人名講出來做什麼」,周男吐槽「為什麼要這樣子搞我?妳自己說你拿得起放得下!」鄭女再嗆「她(正宮)要告我你們也不好過」、「你有跟她說一開始是你自己接近我的嗎?」、「反正你不要講一些對我不利的,可以嗎?」
周男表明已答應老婆不再跟鄭女見面,拒絕鄭女要求當面講清楚,鄭女連忙挽留「什麼意思啊?所以我們連朋友都不是了?這輩子也不會再聯繫了?」、「現在就來這邊樓梯直接講完會怎麼樣?你有什麼好怕的,我是會綁住你嗎?」周男選擇掛電話,鄭女還噴了一句「傻眼」。
法官認定鄭女不但沒跟周男保持距離,反而互動親暱,若2人真無曖昧,鄭女應當在對話中嚴加駁斥周男栽贓,但鄭女卻嗆周男「隨便掰一個人就好,把我講出來做什麼」、「你不是應該要先保護我嗎?這件事情我們兩個都有責任耶」,言談中仍對周男眷戀不捨,出庭所辯均屬事後避重就輕、冀求卸責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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