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法院。(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39歲男子黃子洋前年12月26日酒後開BMW,高速撞上林姓男子一家4口,造成林妻死亡,林與二名女兒重傷,震驚社會,黃男被依殺人罪起訴,高雄地院一審以涉酒駕致死罪判處黃子洋徒刑7年10月,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今(8)日上午宣判,改判9年10個月。
這起引發社會矚目的車禍發生在前年12月26日晚間7時20分,黃子洋當時酒後駕駛一輛BMW行經河東路、國民街路口時,在國賓飯店前撞上林姓男子一家4口,造成林妻當場死亡,林男和兩個女兒重傷,黃男酒測值高達1.24毫克,林男至今仍在積極復健,仍無法上班,兩個女兒則已回到學校上課。
高雄地方法院去年7月1日一審宣判,黃子洋親自到庭聆聽,受傷的林父則沒有到庭,法官依酒駕致死罪判處黃子洋徒刑7年10月,全案經檢察官上訴到高雄高分院。
民事部分,林男代替死亡范姓妻子的父母和兩名女兒共5人,向黃子洋提起附帶民事賠償醫藥費、精神撫慰金等共3549萬9314元,黃男全部同意,法官因此判黃男應賠償林家5人總共3549萬9314元,黃子洋沒有上訴,已確定。
高雄高分院上個月4日開辯論庭,受重傷的林男再度坐著輪椅出庭,黃子洋和辯護律師在庭上仍不承認有殺人之故意,也對於自己的酒駕行為感到後悔,也辯稱當時看到林家人就有煞車,而非撞到人才煞車,林男則希望法院能依照殺人罪來判處黃子洋重刑,以遏止酒駕歪風;上訴檢察官也要求合議庭依照殺人罪論處,並具體求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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