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度偷台電電纜線!毒蟲求交保:有妻小要養 法官打臉續押 

▲彰化慣竊偷台電電纜線被逮。(圖/ETtoday資料照)

▲彰化黃姓慣竊偷台電電纜線被逮。(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鹿港1名有毒品前科的黃姓竊嫌,去年在鹿港鎮、秀水鄉等地區,犯下6起偷竊台電百餘公斤電纜線,被地院依竊盜、廢棄物清理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裁定羈押禁見,審結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日前他稱向院方提出「有妻小需要撫養」希望具保停押,法官認為他反覆犯罪,還有竊盜案件仍在調查 ,駁回聲請。

判決書內容指出,黃男分別於去(2022)年9/2、10/2、10/ 12、10/24、11/16及11/20日,利用深夜或凌晨四下無人時,在鹿港及秀水等地,持破壞剪剪斷台電纜線後,竊走超過百公斤近530公尺,拿到住處附近的墳墓,用美工刀削去電纜線塑膠外皮燒毀,抽取裸銅販賣。

▲彰化慣竊偷台電電纜線被逮。(圖/ETtoday資料照)

▲警方在竊嫌家中搜出毒品及吸食器。(圖/ETtoday資料照)

警方據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於12月20日循線將人逮捕,在黃男家中查扣行竊時使用的手電筒、塑膠水泥袋等相關證物;另還在竊嫌房間內查扣安非他命毒品1包,黃男見無法辯駁始坦承竊取犯行,並表示家中有小孩要撫養,又因發生車禍腳部受傷,沒有工作,缺錢花用,才會著手行竊。

2月3日彰化地院一審宣判認為,黃男有多次竊盜及施用毒品前科,2021年保護管束期未經撤銷又犯下偷竊台電電纜線,對刑法的反應力薄弱,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各加重其刑,共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8月。

黃男日前「因家中有妻小需撫養」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認為,黃男於短短2個月內,就犯下6次加重竊盜犯行,仍有其餘案件尚在偵查中,有「反覆實行加重竊盜犯罪」,雖然已經宣判,為使後續訴訟程序得以順利進行,仍有羈押的必要,因此駁回聲請。

▲彰化慣竊偷台電電纜線被逮。(圖/ETtoday資料照)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