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傳出有商店私賣調味過的貓狗肉熟食。(圖/香港01,下同)
文/香港01
香港立法禁食貓狗肉逾70年,但近日有人以「M」和「G」作代號,從內地走私已煮熟的貓狗肉到港,更在持牌新鮮糧食店出售。《香港01》放蛇(釣魚)取得有關可疑肉類,交由實驗室檢驗,並證實是貓肉和狗肉。店舖負責人回應時,仍神色自若地否認指控,稱自己的生意正當。
香港食環署證實,去(2022)年曾收到兩宗關於涉事店舖賣狗肉的投訴,但因巡查時無發現而不了了之,店舖新搬入的舖位,亦尚未取得所需牌照。
通訊軟件微信上有內地帳戶聲稱,可以將家鄉土產由開平直送香港,但賣的除了冰鮮家禽、蔬菜、兔肉和羊肉外,還有「M肉」和「G肉」。
「M」和「G」並非神秘新物種,而是香港禁食的貓和狗。該帳號上載了多條烹煮肉類的影片、準備發貨的盒裝肉類照片,及貨物運抵香港的影片,更聲稱佐敦新填地街一間店舖有售貓狗。
涉事店舖只有約100呎,狹窄的舖面放置了多個凍櫃,不時有人進店光顧,並以家鄉方言與中年負責人傾談。記者以顧客身份查詢是否有售賣貓狗肉,負責人略顯避忌,壓低聲線教導:「這個(狗)你可說『香肉』。」他提筆在便條紙寫上一個「香」字,接着又寫了個「M」,「貓你就說『M』,『M肉』。」問及購買會否犯法被捕,他只笑道「當然不要太張揚」。
負責人指,肉類在內地已烹煮好,並在冷凍後送港,說着他在凍櫃中取出真空包裝「G肉」展示。他指貓、狗肉每斤(約600克,下同)分別售100元(港元,下同),每種肉最低消費200元,又指店舖未必常有存貨,需事先查詢及訂購。
涉事店舖持有食環署發出的新鮮糧食店牌照,負責人指署方曾收到舉報,指控店舖出售貓狗肉,惟當時食環人員在店內無搜出相關物品,最後不了了之。店舖事後仍低調接受訂購,負責人又稱很多人向他買貓狗肉,「很多人吃,香港不賣而已。」
記者嘗試落單訂購,隔日就收到通知指可以取貨。兩種肉類分別被裝入透明膠盒,包裝標明「G肉」及「藥材燜M肉」,但無成份及食物標籤。處於冷凍狀態的肉類傳出陣陣羶味,據店舖介紹,解凍加熱肉類後就可以食用。
「G肉」似是加入柱候醬烹煮,加熱後散發濃烈的醬料味,部份肉塊上有淺色毛髮;有部位呈長條形,亦有一截懷疑是狗隻的尾巴。「M肉」就加入了藥材燜煮,聞上去味道不及「G肉」濃,顏色亦較淺。兩種肉類的骨頭分佈及大小,明顯與一般食用的家禽及家畜有別。有關肉類都無被食用,並已在完成拍攝後被銷毀。
《香港01》委託海康生命科技檢驗有關肉類,經凝膠電泳(Gel electrophoresis)實驗後,證實兩種肉類分別含有貓及狗基因。海康生命科技實驗室技術員彭頌謙解釋,每個物種的基因排序都不同,提取出來的基因碎片重量亦各異,在實驗中會以不同速度在凝膠上游走。
彭頌謙指,從記者買來的樣本中提取的基因,在實驗中分別與含貓及狗基因的陽性對照,顯示相同的光譜排列,證實樣本為貓狗肉。
《貓狗規例》明文禁止屠宰、出售及食用貓狗,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就實驗結果,記者表明身份到店舖查詢,涉事店舖近日剛換了面積更大的舖面,當日向記者出售貓狗肉的負責人神色自若,否認所有出售貓狗肉的指控,稱店舖只有賣家禽,即使記者提到有影片作證,他仍表示「是嗎?不可能。」
他又否認走私,稱是正當生意。另一名亦自稱是店舖負責人的男子,亦連番否認有賣貓狗肉,但在記者追問下急步離開。
食環處回覆證實,曾於2022年5月及10月,各接獲一宗有關該涉事店舖處所懷疑售賣狗肉的投訴,惟派員巡查並無發現。署方又指,處理首宗投訴時,發現有人無牌經營新鮮糧食店,遂向有關店鋪東主提出檢控。
該店舖後來獲發暫准新鮮糧食店牌照,但去年12月已結業。至於店舖新搬入的舖位,食環署指剛接獲並正處理該處所的牌照申請,接獲記者查詢後,曾多次派員巡查,但發現店舖正在裝修,並未有營業。署方指,會繼續留意有關處所,若發現有人無牌經營食物業,會根據《食物業規例》向經營者採取執法行動。
2月初,記者再去兩間店舖視察,舊舖位無開門,仍張貼了搬遷啟事;新舖就落閘無營業,但舖內有人。
海關指,根據《進出口條例》,走私屬於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被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警方指,油麻地分區過去12個月並沒有接獲相關投訴。漁護署回覆指,截至今年1月15日,並無接獲有關個案的投訴。署方又指,如接獲相關投訴,會派員到有關處所進行調查。如發現有人違反《貓狗規例》,會採取執法行動。
【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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