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母女檔提告樓上2戶住戶放任孩子跑跳,深夜用洗衣機、機器做蔥肉餅,讓她們精神崩潰,求償共80萬。(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蔡怡萍/桃園報導
藝人隋棠夫婦與樓下鄰居爆發噪音糾紛後,風波延燒數日,雙方針鋒相對,事實上類似事件不斷在各地上演,桃園一對母女檔受不了樓上住戶放任小孩跑跳搥牆,甚至大半夜還用洗衣機、用攪麵機做蔥肉餅,害得她們精神耗弱、需要看醫生,憤而提告樓上2戶鄰居需將刨除的地板補回原來厚度、拆除增建陽台,並要求共80萬精神賠償。
這起案件發生在桃園,該母女住在一處社區大樓12樓,她們提告主張,正樓上13樓的住戶入住後無端將地板剷除、使地板變薄許多,還常用力踩踏、放東西,在半夜用洗衣機造成聲音與震動,害得母親耳鳴甚至引起血栓。
母女倆不僅對13樓提告,也指控14樓賣蔥肉餅的住戶,放任未成年子女整天在屋內奔跑跳躍,常常聽到小孩狂奔敲打牆壁、搬動桌子的聲音,蔥肉餅夫婦還在夜間啟動攪麵機桿麵、拍打麵糰,使機器發出低頻噪音,導致母女倆受到嚴重侵擾,並指出這2戶都在他們的後陽台違法裝設鋁窗,加劇了聲響與震動。
母女檔向法官表示13樓應將地板修補回原來厚度、並賠償她們2人各20萬元;14樓應賠償她們2人各20萬元,且2戶都要將後陽台拆除回復原樣。
13樓住戶喊冤駁斥,雖然有在家中鋪木質地板,但根本沒必要也沒有將地板刨除,也難認母女檔所謂的聲音是從別戶傳導而成,孩子也都在晚上8點就回房睡覺,更不會在半夜用洗衣機;14樓夫婦也反駁,沒有在半夜使用過機器做麵糰,家中狗狗幾乎不會吠叫,也從沒有其他住戶投訴或抗議,2家皆認為母女檔的請求與他們無關。
法官認為,母女檔應就2戶鄰居製造噪音超越一般人能容忍的程度舉證,而環保局前往勘查時,並未發現有明確噪音或聲響,也難以認定噪音發出之處,而在審理期間,13、14樓住戶皆已搬離,相關機器也已不在,無法再勘驗原先可能造成聲響的情形,因此母女檔再請求賠償已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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