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低收入戶及身障者租屋補助今年持續開辦。(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居住正義不打烊」台東縣政府為照顧轄內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等經濟弱勢民眾,今年仍將持續辦理租屋補助,補助金額依照家庭人口數及租賃坪數,每戶每年最高4萬4,880元,近3年來補助284戶弱勢家庭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低收及身障租屋補助追溯自申請當月開始,縣府社會處提醒越早申請越早減輕負擔,期望能舒緩弱勢家戶居住的壓力。
台東縣政府社會處長陳淑蘭表示,縣府近3年已補助124戶低收入戶,核發新台幣280萬1,900元租金補助,只要符列台東低收入戶,且本人、其扶養者(係指已婚申請者之配偶、直系卑親屬或未婚申請者之直系尊親屬或與其同住之人)於台東縣內租賃非三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之合法房屋居住,戶內3人以上每月最高補助3,000元,兩口家庭最高補助2,000元,單身家庭也有最高1,500元,對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有不小的幫助。
另外,在身障家庭福利方面,近3年來已補助160戶身心障礙家戶,核發新台幣488萬8,569元租金補助。縣政府社會處指出只要為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點5倍或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點5倍者、現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者、現未獲政府補助住宿式照顧費用者、現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者、租賃房屋座落於縣轄區內、身心障礙者、配偶及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戶內3人以上每月最高補助每月3,740元,兩口家庭最高補助2,540元,單身家庭最高1,540元。
社會處提醒若符合資格的民眾,請攜帶申請表、切結書、相關低收及身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租賃有效期間房屋之契約書影本及建物登記簿謄本(或房屋所有權狀影本)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前往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辦理,相關細節可上社會處官網或洽社會處社會救助及社工科(低收入戶)、社會福利科(身障者)或各鄉鎮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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