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耶誕節外出狂歡!獨留5月大女嬰在家2天活活餓死!

▲▼示意圖,暴力,虐童,焦慮,孩子,手,害怕,表達,恐懼,童年,鬱悶,孤立,無辜,玩具,絕望,濫用,哭(示意圖/123RF)

▲5月大女嬰被獨留在家2天活活餓死,狠心母親遭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示意圖/123RF)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從事特種行業的24歲楊姓女子,獨力扶養2名女兒,2019年耶誕節她帶著當時1歲半的大女兒外出,將5月大的小女兒獨自留在家中,2天後回家女兒已經被活活餓死。一審將楊女判刑6年,二審高雄高分院加重改判7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楊女從事特種行業,為《家庭暴力防治法》列管之高風險家庭成員,楊女平時獨自撫養5個月大、及1歲半的2名女兒,3人於高雄市左營區租屋。案發於2019年12月25日,當天下午楊女帶著大女兒外出,獨自留下小女兒在家。由於小女兒一出生就罹患心室中膈缺損的罕見疾病,應定時餵食、餵藥。因此被獨留在家2天,無人餵食、餵藥的狀況下,女嬰脫水、飢餓。直到兩天後的下午近6點左右,楊女才帶著大女兒回家,一開門就發現小女兒沒有呼吸心跳,隨即送往醫院急救,1個多小時就宣告不治,死因為橫紋肌溶解症併急性腎小管壞死。

檢方傳喚楊女到案,她辯稱因上班太忙,沒有時間照顧女嬰;另外也請親戚幫忙照顧,但對方也無力分擔,拒絕照顧。檢方最後認為楊女明知女兒罹患罕見疾病,除了定時餵食、餵藥以外,更應加倍關心照顧,卻將年僅5月大的女嬰獨留在家中,因此依照「違背義務遺棄致人於死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楊女判刑6年,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量刑太輕,加重改判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4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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