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情侶會考慮婚前共同購屋,共築愛巢當作愛情的保證。(示意圖/記者陳建宇攝)
記者項瀚/綜合報導
不少情侶會考慮婚前共同購屋,共築愛巢當作愛情的保證。不過,專家提醒,情人合資購屋的眉角多,常見的糾紛包括:出資比例、權利範圍、申貸債務人、有人不繳房貸、出售的意見不合。
《地產詹哥老實說》EP138/跟著園區買房穩賺? 在地房仲:矽谷新貴想得跟我們不一樣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總監郎美囡表示,未婚的情侶共同出資購屋,往往礙於情意,較少研擬合資購屋的協議。然而,房屋有貸款、登記所有權人、未來售出與否、繼承處理等的諸多問題,建議雙方的權利應事前清楚規劃,將金流證明彙整留存。
住商不動產客戶服務部首席協理吳光華提醒,情人合購房屋,但分手翻臉對簿公堂的情況時有所聞,在所有權登記的部分,為能保障雙方權益,登記在2人共同名下時,要先闡明雙方的出資比例,同時也要要求代書在建物、土地所有人登記時載明分別持分比例。
此外,一間房子有2或2人以上共同持分,出售時一定要由全部的共同持有人同意,或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才得以出售。因此,情侶之間要共同購買房屋當作愛的保證之前,還是要三思而後行。
▲情人合資購屋可能衍伸出不少問題 。(圖/住商機構提供)
吳光華也指出,如果有貸款的情侶們還會面臨到由誰出面借款的問題,多數的銀行都不接受房貸「共同貸款制」,較建議的做法是由經濟條件較好的一方當「借款人」;而另一方則當成「連帶保證人」。一方面可以共同承擔責任,另外也可以更有機會以較好的條件借到貸款。
高源不動產估價事務所估價師陳碧源補充,若沒有特別簽訂相關條約,夫妻財產基本上採共有制,也就是說,如果小倆口是在婚後購屋,房屋的財產權很簡單,就是各半。所以實務上,有些情侶購屋若皆由特定的一方出錢,可能會選擇婚前先獨資買好,以免離婚後成了冤大頭,或還要進行麻煩的主張與訴訟。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