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鍾姓男子被警方盤查機車是否改裝,蔡姓路人直指機車改裝排氣管和車框,慘遭鍾男痛毆。(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新聞照片與本案無關)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鍾姓男子去年10月間在桃園區永安北路、同德十街口,被員警攔查機車是否違法改裝,剛好經過的蔡姓男子,直指該機車排氣管與車牌框都有違法改裝,鍾不滿蔡男多嘴,當著警察的面出拳痛擊蔡男鼻樑,導致當場血流如注,2人發生扭打,員警將2人隔開並當場拘捕。桃園地檢署調查後,偵結依傷害罪嫌將鍾男提起公訴;至於鍾控告蔡部分,檢方則以鍾未驗傷與罪證不足為由,將蔡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年約20歲出頭的鍾姓男子,去年10月23日晚間9時30分騎機車經過桃園區永安北路、同德十街口時被員警攔查,員警質疑鍾男機車有違法改裝。這時,蔡姓男子由超商步出,當場告訴員警,機車排氣管與車牌框都有改裝,鍾男惱羞成怒,當著員警面前出拳毆打蔡的鼻子,當場血流如注。
蔡男不滿遭鍾男痛毆也反擊,兩人在員警面前扭打成一團,員警將2人隔開,並當場拘捕,兩人雙雙互告對方傷害被帶回警局偵訊,警方則將2人分別依傷害罪嫌送辦。
桃檢複訊時,鍾男坦承犯行,蔡男供詞也與鍾男大致相同,員警則出具現場職務報告、密錄器畫面截圖翻拍照片,蔡男則提供醫院驗傷證明與照片佐證,檢方認為,鍾男犯行明確,依傷害罪將他起訴;而他控告對方傷害部分,由於他未驗傷且罪證不足,蔡男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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