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左營洗車廠女童遭噴槍致死案當時震驚社會。(圖/記者吳奕靖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2019年震驚社會的高雄一名鄧姓女童遭空氣噴槍奪命案,最高法院在前年駁回女童父親鄺姓男子的上訴定讞後,鄺男去年委託律師到高雄地檢署提告女童母親鄧女詐欺,表示自己透過DNA鑑定後,並非女童的生父,檢方偵查後,發現當年是鄺姓男子主動認為女童是他親生的,母親鄧女請他去驗DNA他不肯,因此認定鄧女無詐欺的意圖,處分不起訴。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9年的1月20日,高雄市左營自由三路一間加油站驚傳一名3歲女童送醫不治,警方追查發現,女童是跟父親鄺男一同到了加油站的自助洗車區,鄺男跟警方供稱當時自己正在整理車子,女童單獨在車內,第一時間有發現女童有在玩噴槍,但是當時也不以為意繼續整理車輛,過了一會就發現女童臉色不對勁,所以趕緊自己開車將女童送往了醫院,他自己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小女童在洗車廠遭噴槍噴嘴意外致死。(圖/記者吳奕靖攝)
檢、警調查後認為,鄺男任由女童把玩空氣噴槍並放入口中,導致高壓空氣灌入女童體內,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橋頭地方法院認為,鄺男隨意將噴槍遺留在女童隨手可觸及的副駕駛座,也未注意女童使用,致使女童擅自觸摸噴槍噴擊高壓氣體,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10月。
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改認定是鄺男持噴槍伸入女童口腔內噴擊,二審認為,以女童年紀而言,手指最長5.3公分,噴槍最窄處也有5.5公分,無法單手持握噴槍放進口腔內按壓,改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刑10年。
▲小女童和鄺男父女情深的畫面已成追憶。(圖/記者吳奕靖攝)
鄺男不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在前年12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全案定讞後,卻又引發案外案,鄧姓女童的父親在律師的陪同下,到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女童母親詐欺,因為進行DNA檢驗後,發現「小孩爸爸不是我」,他認為對方「明知道小孩的親生父親是誰,卻把小孩推給我」,結果讓自己誤認親生,有照顧跟撫養義務,每個月付3萬以上,他覺得被人騙了,所以才提告。
檢方偵查時,鄧姓女童的母親表示,當年女童11個月大時,鄺男自己主動認為女童就是他的骨肉,她還勸說要先去驗DNA,但鄺男不肯,拿出自己小時候照片,指女童和自己「一模一樣」,因此她沒有詐欺鄺男,檢察官根據鄺男和鄧姓母女平日的互動及負擔生活費等證據,認為鄧女並無詐欺的犯意,今日偵結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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