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民進黨九合一選舉敗選後,「黑金」成為檢討焦點,曾有感訓背景的英系中常委黃承國在去年台北市立委補選期間,自請黨內調查,至今未入中常會。民進黨中執會15日通過「黨職人員選舉辦法」第九條條文修正案,刪除「10年條款」限制,未來黃承國無法繼續參與黨職;民進黨主席賴清德說,「我們希望民進黨做政治的表率,能夠引起其他政黨效尤,對台灣社會的治安貢獻心力。」
▲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左)、英系中常委黃承國(右)。(合成圖/記者林敬旻、湯興漢攝)
賴清德接掌黨魁後積極除弊,前兩周陸續處理台南市議長選舉涉賄、學倫問題,今天中執會進入深水區,討論民進黨長久擱置的黑道入黨爭議,會中通過「黨職人員選舉辦法」第九條條文修正案,以及通過「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提送全國黨員代表大會議決。
民進黨秘書長許立明說明4大重點:第一,確保採比《選罷法》更嚴格之規定;第二,新增「曾參與犯罪組織者」、「性侵害犯罪或兒少性交易者」;第三,針對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者,由「經判決確定」加嚴規定至「經起訴者」;第四,取消原本「感訓執行完畢或刑執行完畢,緩刑滿10年可參選」的「10年條款」。
對此,媒體關注,由於黃承國曾經被感訓過,依照今天通過的條例,是否無法參選黨職或公職?賴清德說,是的沒有錯,修正案通過後,未來有涉及黑、金、槍、毒或曾遭管(感)訓者,皆沒有辦法擔任民進黨的黨職,也沒有辦法代表民進黨參選公職,「我們希望民進黨做政治的表率,能夠引起其他政黨效尤,對台灣社會的治安貢獻心力。」
媒體追問,是否曾向黃承國表明,這屆的中常委就不要繼續做了?賴清德回應,之前高雄市長陳其邁代理黨主席期間,就有跟黃承國進行這方面的討論,結果黃同意不再出席黨內相關會議。他說明,今天大家都無異議通過,基本上大家都認為,民進黨的責任對當前的社會治安應該貢獻心力,另外在這場選舉裡面,民進黨遭遇的批評,也應該做斷然處理。
媒體詢問,此次修法被視為「黃承國條款」,是否被解讀為新系在針對英系?賴清德說,「沒有這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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