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心殺蔡姓馬來西亞女大生的陳柏諺(戴毛帽),因羈押期屆滿法院今從看守所提訊他開庭。(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陳柏諺狠殺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被依殺人罪起訴羈押至今,上回開庭,陳大翻供否認殺人,辯稱是蔡女邀他一起長眠,檢認他視人命為草芥,有永久與社會隔離必要具體求處死刑。由於羈押期屆滿,今(15日)從看守所被提訊到法院開延押庭。陳在庭上對法官懇求「不要再押,還我真相」,法官則說待合議庭評議會做出裁定。
被羈押第125天的陳柏諺(30歲)今戴藍色毛帽、穿囚衣,從台北看守所被提解至法院開延押庭,看上去精神挺不錯,被媒體問到「是否有懺悔」則低頭全程未回應。
檢方2022年11月29日依殺人罪將陳起訴,隔日移審法院裁定收押3個月,羈押期將於這個月底屆滿,法院今開延押庭。
陳柏諺向法官喊話,求具保停押機會,「不要再羈押我了,我會配合出庭,也算是還我一個真相。」其辯護律師程萬全說,雖本件屬社會矚目,是否羈押部分還是要回歸法條本身,並非以社會矚目或重罪做羈押考量,依法條除了罪行部分外、尚考量是否有逃亡或勾串等原因。
另名吳威廷律師說,並無羈押必要原因存在,依被告前案記錄表,無通緝紀錄,且無確切事證可認有逃亡可能,檢察官起訴本刑5年以上重罪,但大法官表示重罪不能作為羈押之唯一理由,更何況上次庭期被告所述為加工自殺罪,這部分不符合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更指出可用高額交保金、或是增加到警局報到的次數替代羈押。
公訴檢察官則認為,原本羈押理由、必要性均未消滅或改變。法官表示,待合議庭評議後再做出裁定,諭知還押陳柏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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