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於中執會後發表談話。(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民進黨中執會15日通過「黨職人員選舉辦法」第九條條文修正案,並將「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送全國黨員代表大會議決,黨主席賴清德強調,未來有涉及黑、金、槍、毒或曾遭管訓者,皆沒有辦法擔任民進黨的黨職,也沒有辦法代表民進黨參選公職。據此,年少有感訓背景的英系中常委黃承國,未來不得連任。
賴清德接掌黨魁後積極除弊,前兩周陸續處理台南市議長選舉涉賄、學倫問題,中執會今天進入深水區,討論民進黨長久擱置的黑道入黨爭議,會中通過「黨職人員選舉辦法」第九條條文修正案,以及通過「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但草案仍須送全國黨員代表大會議決。
賴清德說,民進黨非常重視社會各界的批評指教,希望重新贏得社會大眾的信賴和支持,因此秉持誠信、正直、負責3個精神,以高於法律的標準要求民進黨從政的同志,「我們希望民進黨做政治的表率,能夠引起其他政黨效尤,對台灣社會的治安貢獻心力。」
據轉述,英系中常委蔡易餘今天在中執會發言說,威權時代未審先判的管訓已經被認定違憲,他的父親蔡啟芳是嘉義縣、市黨部創黨主委,曾經在管訓後第九年爭取參選嘉義市長,但當時黨為此訂定「十年條款」,導致他父親被幹掉,現在又要被幹掉一次,變成一輩子沒辦法代表民進黨選,「令人無奈」;對此賴清德僅說,感謝蔡啟芳過去共同打拚,但現在為了符合社會期待,還是要修改內規。
此外,湧言會中常委王定宇也提醒,他支持加嚴的方向,不過,對於未來在初選階段碰到起訴,最終又判決無罪者,黨中央要思考救濟管道。
針對此次修法重點,民進黨秘書長許立明說明修改內規的4大重點:第一,確保採比《選罷法》更嚴格之規定;第二,新增「曾參與犯罪組織者」、「性侵害犯罪或兒少性交易者」;第三,針對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者者,由「經判決確定」加嚴規定至「經起訴者」;第四,取消原本「感訓執行完畢或刑執行完畢,緩刑滿10年可參選」的「10年條款」。
▼民進黨中執會修正內規擴大排黑。(圖/民進黨提供,下圖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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