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女子不滿前男友另結新歡,竟持剪刀剪破對方的內褲、褲子。(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翁子皓/高雄報導
高雄的女子小花(化名)因為前男友另結新歡,一怒之下,竟用剪刀剪破前男友的內褲、褲子,雖然小花到案後聲稱前男友的內褲、褲子,是她花錢買的,是她的東西,但高雄地院審理後,仍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小花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小花原與前男友同居,但她認定男友另結新歡,憤怒之下,竟把前男友家中的價值共計3000元的內褲、褲子剪壞。前男友發現後非常生氣,於是報警處理。
小花到案後供稱,前男友的褲子與內褲都是她花錢買的,那是她的東西,她沒有故意毀損。法官審理後認為,小花已把內褲、褲子送給前男友,前男友在接受後即已取得所有權,所以小花剪破非自己所有的內褲、褲子,客觀上確有毀損行為無誤,因此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小花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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